唐尔锟(19世纪?—20世纪?)贵州遵义人,清末民初地方官员。

生平

唐尔锟原是云贵总督李经羲的主要幕僚之一。[1]光绪三十一年十二月,谕内阁,李经羲奏《甄别属员据实举劾》一摺,全州知州唐尔锟等人“均著传旨嘉奖”[2]。光绪三十二年七月,谕内阁,林绍年奏《查明文武各员分别举劾》一摺,广西署鬰林州知州唐尔锟等人“均著传旨嘉奖”[3]

1911年,昆明重九起义后,在新成立的云南军政府任职的贵州人刘显治(参议院议员)、熊范舆(都督府秘书长)、唐尔锟(参谋部第七部部长)、周沆(军政部外交局局长)等人,因惧怕自治学社发动起义并组成军政府,从而使宪政派在贵州掌握大权,乃请云南派兵赴贵州。云南的唐继尧随后便率军入贵州,掌握大权。[4]

1912年,唐继尧派梅治逸赴遵义任盐务督办。梅治逸被杀后,唐继尧当即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派遵义人、盐务局长唐尔锟前往查办,二是撤回了已过乌江派赴正安的军队。[5]

1916年2月8日,袁世凯下令查办刘显世,免去其贵州护军使职职务,任命唐尔锟加護軍使銜,暫署督理貴州軍務。[6][7]

家庭

参考文献

  1. ^ 1.0 1.1 谢本书主编,西南十军阀,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25、143页
  2. ^ 光绪朝实录 卷之五百五十二
  3. ^ 光绪朝实录 卷之五百六十二
  4. ^ 贵州文史丛刊2-4,贵州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27页
  5. ^ 金阳,遵义实录(上),光明日报出版社,1996年,第49页
  6. ^ 郭卿友主编. 中华民国时期军政职官志. 甘肃人民出版社. 1990年
  7. ^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初稿):民国五年,中華民國史料研究中心,197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