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七会议会址

(重定向自“八·七会议”会址

八七会议会址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鄱阳街139号,1927年八七会议在此秘密召开。会址建筑原为高级公寓楼“怡和新房”的一部分,在开会当时为苏联人住所。会址被会议亲历者确定后辟为八七会议会址纪念馆[註 1]。会址现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八七会议会址纪念馆
纪念馆门匾
成立1978年8月7日,​46年前​(1978-08-07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鄱阳街135、137、139号
類型社会科学类革命遗址专题纪念馆[1]
所有者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
網站http://www.192787.cn
八七会议会址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區鄱阳街139号
分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时代1927年
编号5
认定时间1982年2月23日
保护历史
1981年12月30日,第二批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公布名称:“八·七会议”会址

建筑概览

该建筑为英商惠罗公司在汉口俄租界所修建的高级公寓住宅区的一部分,称作“怡和新房”。建筑全体为砖混结构,共有3层(另有半层为阁楼)。在八七会议举办时,建筑一层为商店[註 2],建筑二层为苏联人住所[註 3][1][2]

历史

八七会议

四一二事件后,中国共产党被中国国民党右派清除出党,共产党党史谓之“大革命失败”。因此中共需要开会集中讨论以总结大革命失败经验。因此在1927年8月7日,在共产国际的主导下,中共中央在三教街41号(即会址现址)召开会议讨论如上议题,并商讨此后中共发展各项方针,史称“八七会议”。[2][3]毛泽东的“枪杆子里出政权”论断便在此会上提出[4]

建馆历程

 
会址纪念馆俯瞰,背后建筑为中共中央长江局机关旧址,对面建筑为巴公房子

起初八七会议的会址并没有明确记载,因此在1959年湖北省、武汉市开始会址调查工作,同时开始筹备建设“八七会议会址纪念馆”。此后会议亲历者陆定一李维汉邓小平等人皆曾前来视察并回忆会址。[1][2]1972年会址初步确定,省市有关纪念馆建设的意向也获得批准。1976年,省市开始依照陆定一的回忆对会址进行整修,1978年8月7日纪念馆开馆。1997年,国家文物局武汉市人民政府合作,对已经成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会址进行维修,同时将毗邻的两座房屋纳入纪念馆范围[1]

2001年6月12日,会址纪念馆被列为第二批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5]。2009年,纪念馆再一次进行扩馆维修工程,方成今日状态[1]

纪念馆设施

自建筑初辟为纪念馆起,各楼层使用性质皆未有变化:一层为八七会议历史的陈列室,现今陈列展厅面积达到2024平方米;二层为八七会议会场的复原展示;三层作为工作人员的办公场所使用。[1]

文物保护

会址于1981年12月30日被湖北省人民政府列为第二批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6];1982年2月23日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列入第二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

注释

引用
  1. ^ 1.0 1.1 1.2 1.3 1.4 1.5 中国博物馆志 湖北卷(2012年),第26-27页
  2. ^ 2.0 2.1 2.2 武汉地名志(1990年),第592页
  3. ^ 八七会议. 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 [2024-07-28]. 
  4.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案例教程(2014年),第39页
  5. ^ 第二批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名单--网上导航--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人民日报. [2024-07-28]. 
  6. ^ 湖北省人民政府, 批转省文化局关于公布《湖北省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请示报告的通知(鄂政发〔1981〕175号), 1981年12月30日 
  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国发〔1982〕34号). 维基文库. 1982年2月23日. 
备注
  1. ^ 毗邻的135号、137号建筑为建设纪念馆也被纳入
  2. ^ 《武汉地名志》载为俄国人所有,而《中国博物馆志》载为印度人所有。
  3. ^ 《武汉地名志》载为苏联农业顾问住所,而《中国博物馆志》载为共产国际代表维萨里昂·罗明纳兹住所。

参考文献

  • 康树元主编.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案例教程. 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 2014: 39. ISBN 978-7-5618-5198-2. 
  • 中国国家文物局 (编). 中国博物馆志. 第5册 湖北·云南·海南卷. 北京: 文物出版社. 2012. ISBN 978-7-5010-3460-4 (中文(中国大陆)). 
  • 武汉市地名委员会. 武汉地名志. 武汉: 武汉出版社. 1990. ISBN 7-5430-0334-1 (中文(中国大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