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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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又称一人公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10月通过)里面规定的一种特殊的公司类别,是指股东为一个自然人或者法人的有限责任公司[1],在工商营业执照上记载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或“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特征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一些特殊的法律规定事项[2]:
参考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节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 ^ 董素; 陈斌. 完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治理的研究. 《经济研究导刊》. 2007年, (第7期) [2015-03-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9).
- ^ 窦玲.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缺陷及防范. 《河北法学》. 2010年, (第2期) [2015-03-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9).
- ^ 我国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制度的缺陷与完善. 中国法院网. [2016-05-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6-24).
- ^ 张玮晨. 谈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人格否认. 华人时刊(下旬刊). 2014年, (2期) [2015-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