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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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省,中國古代的中央政權體系,是尚書省、門下省與中書省三個單位的合稱[註 1]。
三省 | |||||||||
汉语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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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 | 三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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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语名称 | |||||||||
國語字 | Tam tỉnh | ||||||||
儒字 | 三省 | ||||||||
朝鲜语名稱 | |||||||||
諺文 | 삼성 | ||||||||
汉字 | 三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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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语名称 | |||||||||
汉字 | 三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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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三省是中国从隋朝和唐朝开始正式设立的中央政权体系,所謂的三省分别是指:
中书省主要负责与皇帝讨论法案的起草,草拟皇帝诏令。门下省负责审查诏令内容,并根据情况退回给中书省。这两个部门是决策机构,通过审查的法令交由尚书省执行。尚书省下设有六部,分别为:
- 吏部:负责考核、任免四品以下官员
- 户部:负责财政、国库
- 礼部:负责贡举、祭祀、典礼,主管全国学校、科举
- 兵部:负责军事
- 刑部:负责司法、审计事务。具体审判另有大理寺负责。重大案件组织刑部、御史台、大理寺会审。谓之三司审。
- 工部:负责工程建设、交通
中书省长官在隋朝称为内史令,唐朝称为中书令,副职称中书侍郎。门下省长官在隋朝称为纳言,唐朝改叫侍中,门下侍郎副之。尚书省长官称为尚书令,尚书仆射副之。中书省内设中书舍人若干,掌草拟诏命。门下省内设给事中、散骑常侍、谏议大夫、拾遗、起居郎等官,掌规谏。尚书省下设左右丞,分管六部。六部的长官都称为尚书。
三省之中,尚书令、仆射位高,为人臣之极而无实权。实际行使相权的是中书、门下两省大臣。
三省的历史演变
秦朝
汉朝
汉武帝夺外朝(以丞相为主的正式的政府机关)权,设立以大将军为首的内朝,专门处理军国大事。以原属少府的尚书以及中书谒者来转达表章,沟通内外朝,为后世尚书省的发端。
东汉时设置尚书台,统领百官政事,长官称尚书令。但是此时的尚书台在体制上仍然属于少府序列,官品低微,所以另派大将军、大司马、太傅以录尚书事的名义秉政。
东汉末设侍中寺,为皇帝的侍从、顾问机构。置侍中、散骑常侍等官,多以卓有学识的士人充任,为一时清选。
魏晋南北朝
三国曹操自任丞相,移原隶少府的尚书吏部曹、选部曹等尚书诸曹为丞相属官,将汉武帝建立的内朝转为外朝官署,这是尚书省建立的开端。
按:东汉时虽有尚书台、已经成为处理政务的主要机关,但毕竟是隶属于内廷的官署,不能说是国家的正式政务机关。
曹丕以尚书诸曹权力过大,遂以曹操设立的专门处理机密文书的秘书省为基础另设中书省,掌管机要,起草和发布诏令。置中书监、令各一人,以中书监为长官。
南北朝时侍中、散骑常侍的权力逐渐扩大。北朝则政出门下,成为中央政治机构的重心。晋朝正式有门下省的建制。
隋
隋朝建立后,将北周仿照周礼设立的官爵制度(六官之制)废除,设立了以三省六部制为主体的中央官僚体系。隋设尚书、门下、内史、秘书、内侍五省,秘书省类似于后来的馆阁,内侍省则是一个专门的宦官机构,主持中央政权的就是尚书、门下、内史三省。三省互相牵制,共同向皇帝负责。其中,决策者为内史省,长官称内史令;审议者是门下省,长官称纳言;处理日常政务的机构是尚书省、置尚书令、左右仆射各一人,下设吏、礼、兵、度支(后改称民部)、都官(后改称刑部)、工六部。 隋朝,三省长官均为相职,同时,三公、三师也参预朝政,也是宰相。
唐
唐代三省制的特点是在建立不久就向二省、一省转变。这种变化的动因在於皇权对於相权的控制、以及提高行政效率。
首先为了抑制相权,皇帝逐渐使用一些资历较轻的官员参预朝政,实际行使宰相的权力,但是由於没有正宰相崇高的職銜,所以便易於控制。渐渐的,中书令、侍中、尚书令以及左右僕射这些宰相职务已经变成了一个崇高的虚衔,而真正的宰相却成为一种临时性质的职务,这符合从汉代开始的相权不断下降的规律。
唐代以三省首长“品位既崇,不欲轻以授人,故常以他官居宰相职,而假以他名。”(《新唐书》卷46《百官志》)主要有“平章事”和“同中书门下三品”等。唐太宗贞观八年,僕射李靖因病辞去宰相职务,太宗不同意,要求他“疾小瘳,三两日一至中书门下平章事。”“平章事”之名始於此。唐高宗永淳元年,始以某官(黄门侍郎郭待举、兵部侍郎岑长倩)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衔者为宰相。长兴四年为避讳(慕容延钊父名章),曾改为“同中书门下二品”,因为尚书僕射是职事官从二品。贞观十七年,萧瑀、李勣并“同中书门下三品”,因为侍中、中书令是正三品,“同中书门下三品”之名始於此。高宗以後,宰相必须加“同中书门下三品”之衔,否则即使担任中书令也不能称为宰相,品位高者亦如此(有三公、三师头衔的除外)。
其次,三省合署议事、办公,三省职能逐渐趋向混同合一。
三省分权,势必造成相互牽制、效率低下等弊端。为了三省之间协调行动,三省首长定期在门下省的政事堂议事。自武德年间开始,中书、门下集议於政事堂,政事堂设於门下省。(《通典》:“旧制,宰相常於门下省议事,谓之政事堂。”)。唐高宗永淳年间,“裴炎自侍中迁中书令,乃徙政事堂於中书省。”由此,确立了中书省的中心地位。开元十一年,中书令张说奏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政事堂印也改为中书门下印,且於其後分列吏、枢机、兵、户、刑礼五房。从此,中书门下正式成为宰相的办事机构。
尚书省在武則天時代一度改称中台、都台、文昌台,旋复旧称。
中书省在武則天時代一度改称西台、凤阁、紫微省,旋复旧称。
门下省在武則天時代一度改称东台、鸾台、黄门省,旋复旧称。
五代
制度与唐无异,但是由於连年征战,实际上宰相並不掌握权力。三省形同虚设。政事多由皇帝特派使臣办理,成为宋朝以差遣特使为正官的开始。
宋
有宋一代,虽然三省名义始终存在,但是已经混同为一省,即中书门下。同时由于枢密院、三司的设立,宰相的军权、财权被剥夺。
宋代官制“有官、有职、有差遣:官以寓禄秩、敘位著,职以待文学之选,而别为差遣以治内外之事。其次又有阶、有勋、有爵。故士人以登台阁、升禁从为显宦,而不以官之迟速为荣滞;以差遣要剧为贵途,而不以阶、勋、爵邑有无为轻重。”(《宋史》卷一六一《职官志》)。不但宰相为临时职务,天下无官不为临时职务,至于“非奉别敕,不得治本官事”。
按《宋会要·职官》“中书令,侍中,及丞郎以上至三师、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並为正宰相。”但实际上,有以侍中衔出任宰相职务的现象、却没有以中书令衔出任为宰相者,中书令与尚书令一样,都是荣誉头衔。其他皆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拜相。(《古今源流至论》後集卷二《三省》:“国初三省长官第为空名,惟侍中有真拜者。”)
宋代通常二相並任,较唐朝时少了许多。也有独相一人或三相並置的。三相並置时,以昭文馆大学士为首相,次相监修国史,末相兼集贤殿大学士。二相並任的,首相並兼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
神宗元豐改制时,尽废差遣职。以三省长官任宰相,诸官均以本官治事。以尚书令、中书令、侍中,官高不便轻授。遂以尚书左、右僕射为宰相。左僕射例兼门下侍郎,为门下省长官;右僕射例兼中书侍郎,为中书省长官。
徽宗政和二年,废尚书令,改侍中为左辅、中书令为右弼,皆虚其位;並改左僕射为太宰,右僕射为少宰,仍兼中书、门下两省侍郎。靖康元年,复以尚书左、右僕射为宰相,三省长官名称皆依元豐官制。
南渡後,凡事力图太祖、太宗旧制。建炎三年,尚书左、右僕射皆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併中书与门下二省为中书门下。
孝宗乾道八年,改尚书左、右僕射为左、右丞相,废侍中、中书令、尚书令虚称,遂为定制。
元
元代以中书省总领百官,与枢密院、御史臺分掌政、军、监察三权,尚书省时置时废、门下省不复置,故中书省较前代尤为重要。中書省下亦再設行中書省,以中央政府名義全權管治地方行政,「行中書省」概念其後發展成為省級地方政府。
明
明初不设中书令,仍以中书省统六部,长官称左右丞相。太祖洪武十三年,废中书省与丞相,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至此,三省六部制的三省及宰相制度彻底废止。明朝中后期,明朝内阁实际承担了行政中枢的职能。
清
清沿明制,以六部尚书任天下事,虽然仿效明朝设立了内阁,但没有实权。行政中枢先后有议政王大臣会议、南书房、军机处,至清末仿效西方政制,设立责任内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