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商业部

曾經存在於第一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一個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商业部是曾經存在於第一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一個部。设在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

历史

1958年2月11日,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调整国务院所属组织机构的决定》,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改为第一商业部。[1] 为了适应国家商业管理体制的下放和更好地统一管理商业工作,1958年9月11日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百零一次会议决定将第一商业部、第二商业部合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2]

历任领导

  • 部长陈云(中共中央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兼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
  • 副部长 姚依林(主持工作)

机构设置

参考文献

  1. ^ 万典武, 蓝垂华, 刘毕林. 商业行政管理机构设置变迁与反思 《商业经济研究》, 2014(32):142-145.
  2. ^ “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将第一商业部和第二商业部合并为商业部的议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1958年2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