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常设机关,自1950年代末至1970年代曾两次设立。
机构概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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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机构 | 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 |
联络方式 | |
总部 | |
实际地址 | 北京市 |
第一次设立
1959年庐山会议后,主持中共中央军委工作的彭德怀、黄克诚(总参谋长)、洪学智等人受到批判,被调离军委和总部领导岗位。1959年9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改组中央军委,新的军委由21人组成,增设副主席及常务委员会(简称军委常委)[1]。
1959年10月20日,中央军委发出通知,决定在军委常委之下设立一个办公会议[1]。
文化大革命初期,1967年8月17日,根据中共中央、中央军委的决定,成立了由吴法宪(副总参谋长兼空军司令员)、叶群(林彪办公室主任)、邱会作(副总参谋长兼总后勤部部长)、张秀川(海军副政委)组成的军委办事组,由吴法宪负责。军委办事组实际取代了中央军委常委和办公会议[1]。
第二次设立
1971年九一三事件发生。1971年10月3日,中共中央决定撤销军委办事组,成立新的中央军委办公会议。由军委副主席叶剑英主持军委日常工作[1]。
1974年1月11日,南越当局公布地图,将中国西沙群岛全部划入其版图,并于1974年1月15日出动军舰突袭永乐群岛。1974年1月17日,叶剑英指示总参谋部,组织班子,准备打仗。1974年1月1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成立“五人小组”,由叶剑英牵头,成员有王洪文、张春桥、邓小平、陈锡联(后苏振华也参加,小组改为“六人小组”)。小组的任务是处理中央军委的大事及紧急作战事项。1月19日凌晨,叶剑英接到报告,南越当局派兵强行登上琛航岛、广金岛,并率先向中国民兵开炮。叶剑英当即请示周恩来,周恩来让叶剑英立即组织领导该小组,由叶剑英负责指挥作战。1月2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向甘泉岛、珊瑚岛、金银岛的南越敌军发起反攻,全歼敌军,收复了西沙群岛中的永乐群岛,取得西沙海域自卫反击作战胜利[2]。
1975年1月5日,中共中央任命邓小平为中央军委副主席兼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1]。1975年1月26日,叶剑英致信毛泽东,提出鉴于1971年10月成立的中央军委办公会议成员情况有变化,为加强对军队和战备工作的具体领导,建议将西沙作战后成立的中央军委六人小组扩大,组成军委常务委员会,并增补刘伯承、徐向前、聂荣臻、粟裕4人为常务委员。此信获得中共中央和毛泽东的批准[3][4]。
1975年2月5日,中共中央决定取消军委办公会议,重新设立中央军委常务委员会,作为处理军委日常工作的办事机构,叶剑英等11人为常务委员,常务委员会由叶剑英主持。同时决定,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第一副总参谋长杨成武、总政治部第一副主任梁必业、总后勤部党委第一书记(总后勤部部长)张宗逊、军委办公厅主任胡炜列席军委常务委员会会议,此即所谓列席常委。同年,增补李先念、王震为中央军委常委[1]。
1976年2月2日,叶剑英被停止主持军委日常工作,改由陈锡联主持。同年4月7日,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兼总参谋长邓小平被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1976年10月6日,粉碎“四人帮”。1976年10月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华国锋任中共中央主席、中共中央军委主席。1977年3月7日,中共中央通知,叶剑英恢复主持军委日常工作,陈锡联协助工作。1977年7月16日,中共十届三中全会正式追任华国锋为中共中央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并决定恢复邓小平的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等职务[1]。
1977年8月19日,中共十一届一中全会通过了由63人组成的中共中央军委,军委主席为华国锋,副主席为叶剑英、邓小平、刘伯承、徐向前、聂荣臻;军委常委14人,列席常委3人[1]。
1979年11月4日,中共中央决定,在中央军委常委领导下恢复办公会议,负责处理军委日常工作。军委办公会议由耿飚主持。军委办公会议建立后,不再设军委列席常委[1]。
1980年2月29日,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批准汪东兴、陈锡联的辞职请求,免去其中央军委常委职务。1981年6月27日到29日召开的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一致同意华国锋辞去中共中央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职务的请求,邓小平当选为中央军委主席。1981年7月10日,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决定,杨尚昆任中共中央军委常委、秘书长,免去耿飚的中央军委秘书长职务[1]。
1982年起,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共同设立。中央军事委员会既是中共中央的军事机关,也是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1]。
1982年9月12日,中共十二届一中全会决定邓小平任中共中央军委主席,叶剑英、徐向前、聂荣臻、杨尚昆任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其中杨尚昆为常务副主席。1982年9月30日,中共中央任命杨尚昆兼任军委秘书长,余秋里、杨得志、张爱萍、洪学智任军委副秘书长,并决定中共中央军委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由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常务会议,负责处理军委日常工作。此后,中央军委不再设立常务委员会以及办公会议[1]。
历任常务委员
- 第一次设立
- 毛泽东(1959年9月—?,军委主席)
- 林彪(1959年9月—?,军委副主席)
- 贺龙(1959年9月—?,军委副主席)
- 聂荣臻(1959年9月—?,军委副主席)
- 朱德(1959年9月—?)
- 刘伯承(1959年9月—?)
- 陈毅(1959年9月—?)
- 邓小平(1959年9月—?)
- 罗荣桓(1959年9月—?)
- 徐向前(1959年9月—?)
- 叶剑英(1959年9月—?)
- 罗瑞卿(1959年9月—1965年12月,国防部副部长兼总参谋长)
- 谭政(1959年9月—1960年10月,国防部副部长兼总政治部主任)[1][5]
- 第二次设立
1975年2月至1977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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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8月至198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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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徐平,中央军委三设办公会议,文史精华2008(3):52-54
- ^ 历数中国八位国防部长:叶剑英坐镇指挥粉碎“四人帮”.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10-03-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1-22).
- ^ 中共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 历史的丰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全鉴 (七 军事卷). 中共中央文献出版社. 2004年.
中央军委常务委员会
- ^ 叶剑英大事年表 (1970年――1979年).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06-09-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0-11).
- ^ 5.0 5.1 5.2 徐平,建国后中央军委人员构成的变化,党史博览2002(9):46-5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