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乞丐史
乞丐是社會不景氣,謀生不易時代的產物,有時又以流民的形式存在。人口眾多的中國歷代災禍頻仍,关于“饥荒”、“大饥”、“大荒”、“奇荒”的记载史不绝书,饥民遍地,乞丐人口眾多。近代20世纪20—40年代,戰亂下的中国不止一次发生大饥荒。
《说邪》记载:“泉州有贫士行乞,得钱,尽买花麻饼食之”,自己吃剩下的分给儿童,孩童呼之为“饼道人”。《稽神录》:「安陆人性毛,善食毒蛇以酒吞之,尝游齐鲁,遂至豫章,桓弄蛇于市,以乞丐为生。」
先秦
《戰國策·晉策》:「其容為乞食人而往乞。」
《左传》僖公二十三年记载晋公子姬重耳「乞食于野,野人与之块,公子怒欲鞭之。」
春秋时期,楚国人伍子胥全家人被楚平王杀害,伍子胥奔吳,流落街頭,曾以吹箫乞食於吳市。
漢朝
《汉书·西域传下》记载:“及载肴粮于路,丐施贫民。”
魏晉南北朝
五代十國
宋朝
宋朝的乞丐由政府收养,《宋史》卷一百七十八:“若丐者育之于居养院;其病也,疗之于安济坊;其死也,葬之于漏泽园,遂以为常。”
明朝
相傳明太祖冊封一有功乞丐王七為逍遙王,並起逍遙樓賭場讓王七在樓裡販賣酒食。朱元璋亦曾起造居養院二百六十套房給貧苦人民,亦曾下令翻修上海居養院。
另,浙江紹興一帶有前朝遺留丐戶,屬於身分上的乞丐。明代執行路引制度,乞食者多為當地破落戶。
《涌幢小品》记载,明朝成化年间,有一乞丐李兴生,患风瘫病,颇能作诗。进士董时望欣賞其才华,想“养丐于官”,但李兴生不肯。
清朝
乾隆年间,在陕西有游丐,號稱“卦子”,行动时“成群结队,携带家口驴骡”,“沿村强索”[2]。
嘉庆年间,有福建乞丐,“身穿好衣,藉乞为名,聚众十人,恶讨强乞”[3]。
江西城乡有练子,“三五成群,到处蜂拥登门入室,索讨钱米,少不遂意,喧闹不止”;这些练子还在“茶坊酒市,肆行无忌,遇人节庆婚丧等事,则饱索不厌,使人难堪”[4]。
清代縣城內管理乞丐的行幫首領,稱「丐頭」,丐頭的桿子,也就是打狗捧。北京的丐幫有“藍杆子”、“黃杆子”兩支。“黃桿子”係指貴族乞丐,可能是滿清宗室八旗子弟破落貧困,聚眾為群,平时并不出来沿街叫化乞讨,只在重大年节,如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出現。“蓝杆子”是普通乞丐,是社会底层人士。
李孟符《春冰室野乘》載,光緒年間,京城的王公貴族“皆好作乞丐裝”。
清朝末年山东省乞丐武訓自二十多歲开始乞讨,用乞讨得来的钱興辦学校[5],“己未,予积赀兴学山东堂邑义丐武训事实宣付史馆。”。梁启超为武训撰写了《兴学节略》,“行之数十年,弟子卒业而去者,不可胜数”,“日以两钱粗馒终其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