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駐西班牙大使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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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表為中華民國西班牙的歷任大使與代表名錄[1][2][3]。1912年中華民國开始派遣驻西班牙,1941年與之斷交;1952年後再恢復建交,1973年西班牙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後斷交,直至1991年後再重新互設代表處。

西班牙王国西班牙共和国西班牙国公使(1912年-1940年)

中华民国建国后开始派遣驻西班牙公使,至1940年9月13日驻西班牙公使馆结束。1931年4月14日,西班牙共和国取代了西班牙王国。1939年1月26日,弗朗西斯科·佛朗哥西班牙内战中获胜,建立西班牙国

姓名 任命 到任 递交国书 免職 離任 外交衔级 外交职务 備註
胡惟德 1912年11月22日 1913年12月8日 1913年12月31日 公使 特命全权公使 驻法兼驻日[4]、葡
戴陈霖 1913年12月31日 1914年7月17日 1914年8月29日 1920年11月4日 公使 特命全权公使 驻日、葡,首任专使,1918年兼驻教廷,未赴任
刘崇杰 1920年9月9日 1921年3月16日 1921年4月11日 1928年10月24日 公使 特命全权公使 驻日、葡,1921年5月2日免兼驻葡
王麟阁 1928年10月27日 1929年1月7日 1933年8月1日 临时代办
钱泰 1933年5月25日 1933年8月1日 1933年8月11日 1937年6月11日 1937年7月12日 公使 特命全权公使
王德炎 1937年7月11日 1938年4月7日 二等秘书 临时代办
刘迺钧 1938年5月2日 1938年5月3日 1940年9月13日 二等秘书 临时代办

西班牙国公使(汪精卫政权1941年-1945年)

姓名 任命 到任 递交国书 免職 離任 外交衔级 外交职务 備註
王德炎[5] 1941年9月19日[6] 公使 特命全权公使

臺灣時期

西班牙王国大使(1952年-1973年)

1947年佛朗哥时期,西班牙国改称西班牙王国。1952年6月27日,中华民国与西班牙恢复外交关系并互换大使。1973年3月12日,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西班牙建交,中华民国与其断交。[7]6月8日,关闭驻西班牙大使馆後改設代表處。

姓名 任命 到任 递交国书 免職 離任 外交衔级 外交职务 備註
于焌吉 1952年7月14日 1952年7月14日 1952年7月17日 1959年3月19日 大使 特命全权大使 驻意大利兼
沈昌焕 1959年3月19日 1959年6月22日 1959年7月11日 1960年7月19日 1960年6月7日 大使 特命全权大使
黄少谷 1960年7月19日 1960年9月10日 1960年10月3日 1962年10月23日 1962年10月12日 大使 特命全权大使
周书楷 1962年10月23日 1963年1月24日 1963年2月7日 1965年5月5日 1965年6月1日 大使 特命全权大使
朱抚松 1965年5月19日 1965年9月17日 1965年9月30日 1971年3月2日 大使 特命全权大使
薛毓麒 1971年3月2日 1971年4月6日 1971年4月29日 1973年4月6日 大使 特命全权大使 1973年4月中华民国与西班牙断交后闭馆

駐西班牙代表(1973年-2012年)

姓名 到任 離任 外交銜級 外交職務 備註
王飛 1973年10月 1977年6月 主任 代表 設立駐西班牙孫逸仙中心
姚守中 1977年6月 1980年7月 主任 代表
朱國勳 1980年7月 1987年12月 主任 代表
周成竹 1987年12月 1992年3月 主任→代表 代表 更名為駐西班牙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章德惠 1992年3月 1997年6月 代表 代表
林基正 1997年6月 2000年 代表 代表
歐鴻鍊 2000年 2002年12月 代表 代表
藍智民 2002年12月 2006年8月 代表 代表
黃瀧元 2002年12月 2006年8月 代表 代表
侯清山英语Hou Ching-shan 2010年9月 2015年12月 代表 代表

駐西班牙大使(2012年-至今)

自2012年9月1日起,中華民國外交部為統一駐外人員內部職稱,〈駐外機構組織通〉明定大使館、代表處設大使、公使,代表處對外仍稱代表、副代表。[8][9][註 1]

姓名 到任 離任 外交銜級
對外名義
外交職務
本職職務
備註
侯清山英语Hou Ching-shan 2010年9月 2015年12月 代表 特命全權公使
柯森耀英语Simon Ko 2015年12月 2018年11月 代表 特命全權大使
劉德立 2018年11月 2023年7月 代表 特命全權大使
張俊菲 2023年8月 2024年7月 代表 特命全權大使 卸任後由組長葉長春代理
待定 代表 特命全權大使

參見

注释

  1. ^ 代表處館長為特任或簡任第十三職等至第十四職等者任大使銜代表、簡任第十二職等至第十三職等者任公使銜代表;辦事處長為簡任第十二職等任總領事銜處長。[10]

参考资料

  1. ^ 外交通訊NO.36第4期. [2021-12-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02). 
  2. ^ 外交年鑑-中華民國駐外代表機構名錄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華民國外交部
  3. ^ 中華民國駐外歷任館長銜名年表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外交部檔案資訊處
  4. ^ “日”为“日斯巴尼亚”的简称,1929年9月国民政府明令改称西班牙
  5. ^ 郭卿友. 《中华民国时期军政职官志》. 甘肃人民出版社. 
  6. ^ 汪精卫政权《外交公报》第49期,第2页。
  7. ^ 許雪姬. 中華民國歷任駐外大使(遷臺後,1949~2003.10). 《台灣歷史辭典》(附錄).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8. ^ 外交部針對本(8)月31日媒體報導我駐無邦交國家代表對內改稱「大使」事,特澄清說明. 公眾外交協調會.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2-08-31 [2022-1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05). 
  9. ^ 陳培煌. 統一名稱 代表對內稱大使. 中央通訊社. 2012-08-31 [2014-09-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9-13). 
  10. ^ 駐外機構組織通則. 全國法規資料庫. 2018年6月13日 [2022年5月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年12月15日).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