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兰治
(重定向自乔治·弗兰奇)
傅兰治(George French,1817年—1881年) 是一位來自英国的法官。他曾擔任塞拉利昂最高法院和英國在華最高法院的首席法官。
傅兰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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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拉利昂最高法院首席法官 | |
任期 1867—1875 | |
英國在華最高法院首席法官 | |
任期 1877—1881 | |
前任 | 洪卑 |
继任 | 理查德·雷尼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1817 西印度群岛托尔托拉岛 |
逝世 | 1881年11月13日 日本神户 |
生平
傅兰治生于西印度群岛的托尔托拉岛,他的父亲马克·戴尔·傅兰治(Mark Dyer French)是西印度群岛的一名大律师,曾担任英属维尔京群岛普通法院的书记官长。傅兰治於1839年獲得劍橋大學岡維爾與凱斯學院学士学位,并于1842年获得硕士学位。 [1]他的父亲在他上大学时去世。
1867年,傅兰治出任塞拉利昂法院的首席法官。 [3] 1875年,由於塞拉利昂政府面临严重的财政困难,傅兰治從自己的崗位上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