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人團

二十六人團Vigintisexviri;單數. vigintisexvir)是在羅馬共和国低階長官(magistratus minores)團體,字面意思是“二十六人”。

二十六人團包括六个部分:

  1. triumviri capitales:三名官员,负责治安工作;
  2. triumviri monetales:三名官员,掌管贵金属开采和铸币;
  3. quatuorviri viarum curandarum):四名官员,负责罗马城內公路的维护;
  4. curatores viarum:兩名官员,负责罗马附近城外的公路维护;
  5. 十人委員會decemviri stlitibus iudicandis):由十人组成,负责制定法律,他们有权决定奴隶和自由人的身份;
  6. praefecti Capuam Cumas:四名官员,负责在康培尼亞(Campania)執法。

元首制期間,屋大维取消了兩位管理道路的官吏以及四位派驻康培尼亞的官员,變二十六人團為二十人團(vigintiviri)。

在罗马共和国时期,二十六人團常常作为元老的后代开始公职生涯,进入晉升體系的墊腳石。凱撒曾經擔任管理道路的官吏curator viarum,他在任期间修復了亞壁古道。可是,在公元13年,元老院通過了元老院議決,限制減少的二十人團於騎士經濟階級

参考文献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