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趾等處承宣布政使司

(重定向自交趾布政使司

交趾等處承宣布政使司(「交趾」又寫成「交阯」、「交址」),簡稱交趾布政司,是明朝永乐五年(1407年)攻灭越南胡朝之后在越南设置的一个地方行政机构,推行与内地相同的管理方式,下设十五、卅六、两百余,统制范围大致为现在越南北纬十七度以北地区黎利建立後黎朝後,於明朝宣德三年(1428年)廢止。

交趾等處承宣布政使司
简称:交趾布政司
一级行政区
國家明朝明朝皇帝
政府交趾等處承宣布政使司衙门
 • 行政中心交州府
歷史 
• 成立
大明永乐五年(1407年)
行政分區交州府北江府谅江府三江府
建平府新安府建昌府奉化府
清化府镇蛮府谅山府新平府
演州府乂安府顺化府太原直隶州
宣化直隶州嘉兴直隶州归化直隶州广威直隶州
辖境:今越南北纬17度以北地区
方言:明朝官話越南语
毗邻:雲南等處承宣布政使司
廣東等處承宣布政使司
廣西等處承宣布政使司

成立背景

中國五代十國時期,曾在越南地區設置交趾郡官署,進行直接統治。其後越南於10世紀中葉起獨立建國。[1]

14世紀後期,越南(又稱安南國,當時國土約相當於現時中、北部地區陳朝接受明朝冊封,雙方處於宗藩關係明成祖時,陳朝被權臣黎季犛(即胡季犛)所篡,明廷乃起兵南下征討,將之消滅(時在1407年)。據越南史籍《大越史記全書》記載,當時明廷遍求陳氏子孫,欲立為國王,安南官吏耆老說已被胡季犛所「滅盡,無可繼承陳後」,並向明廷提出「安南國本交州,願復古郡縣,與民更新」。[2]其後,明成祖頒下《平安南詔》,聲稱為了回應安南官吏耆老的請求,便將當地改名「交址」,再次进行直接统治,依照內地的行政區劃模式,設立承宣布政使司都指揮使司提刑按察使司等「三司」。[3]

轄境建置

交趾承宣布政使司治交州府,辖交州府、北江府、谅江府、三江府、建平府、新安府、建昌府、奉化府、清化府、镇蛮府、谅山府、新平府、演州府、乂安府、顺化府等十五府、三十六州、一百八十多個縣。又置太原直隶州、宣化直隶州、嘉兴直隶州、归化直隶州、广威直隶州等五個直隸布政司的州,分轄二十九縣,在要地則設十一、三,一市舶司。[4]。後太原直隶州、宣化直隶州分别升为太原府宣化府;九年末(1412年)置宁化直隶州;十三年(1415年)置升华府;降演州府为演州直隶州。


※下面圖表內容,依據《明實錄·太宗實錄》卷六十八永樂五年六月癸未條製成。[5]其後,各地的建置情況陸續有所改動。

明朝在交趾所設的各府、州、縣
屬州 屬縣
交州府
*設醫學僧綱司、瀘江馹、豐盈庫、永豐倉、稅課司
*在瀘江設遞運司
東關(本府親領)
慈廉(本府親領)
*在兵神設河泊所
*在婆加設巡檢司
威蠻州(原稱國威州) 山定(原稱山明)
*設稅課局
*在山定設河泊所
清威
*設稅課局
*在清威設河泊所
應平(原稱應天)
*設稅課局
*在三議河設巡檢司
大堂
*設稅課局
*在江潭設河泊所
*在三江口、場津橋設巡檢司
福安州(原稱上福州)
*設稅課局
保福(原稱上福)
*在保福設馬馹
芙蒥
清潭(原稱龍潭)
三帶州
*設稅課局
扶隆
*在江口鎮設巡檢司
安郎
扶寧
*設稅課局
*在園山鎮設巡檢司
安樂
立石
*在車朗鎮設巡檢司
元郎
慈廉州
*設稅課局
*在上古設河泊所
丹山(原稱丹陽)
*在喝江口設巡檢司
石室
*設僧會司
利仁州
*設稅課局
*在養頑設河泊所
清廉
*在涇蜍設巡檢司
*在姜橋設馬馹
平陸
*在寧江設巡檢司
*在永安設馬馹
古榜
*在泡橋、永江口設巡檢司
古者
古禮
利仁
北江府
*設稅課司
*在連接三帶州的長江設河泊所
超類(本府親領)
嘉林(本府親領)
*設儒學
*在嘉林設馬馹
嘉林州
*設稅課局
安定
細江
*設稅課局
善才
*設稅課局
武寧州
*設稅課局
仙遊
武寧
*設稅課局
*在市橋設馬馹
*在市橋設遞運司
東岸
*設稅課局
慈山
安豐
北江州
*設稅課局
新福
善誓(原稱佛誓)
安越
諒江府
*設稅課司
清遠(本府親領;原稱龍眼)
*在設翁羅河泊所
古勇(本府親領)
*設稅課局
*在粉池設河泊所
鳳山(本府親領)
那岸(本府親領)
陸那(本府親領)
諒江州 清安(原稱安世)
*設稅課局
安寧
古隴
保祿
*在下昌設稅課局
*在芹站設馬馹
*在芹站、雞陵設遞運司
南策州 青林
*設稅課局
*在平灘、江口設巡檢司
至靈
*設稅課局
*在古法渡設巡檢司
平河
*設稅課局
*在凍美設河泊所
*在多魚海口、堆海口、安鋪江口設巡檢司
上洪州 唐濠
*在金縷設稅課局
唐安
*在司王設稅課局
*在涇咍設河泊所
多錦
*在麻浪設稅課局
*在阿牢江設巡檢司
三江府
*設豐濟倉
洮江州 山圍
*在陳舍設巡檢司
麻溪
*在花原山設巡檢司
清波
夏華
*在蕩灰設巡檢司
宣江州 東欄
*在古雷江設巡檢司
西欄
*在軒關設巡檢司
虎岩
*在三岐江口設巡檢司
沱江州 隴拔(原稱龍拔)
*在費舍設巡檢司
古農
*在灑舍設巡檢司
建平府(原稱建興府)
*設永盈庫、常豐倉、稅課司
懿安(本府親領)
*在路沛江設巡檢司
安本(本府親領;原稱天本)
平立(本府親領;原稱獨立)
大灣(本府親領)
*在大安海口設巡檢司
望瀛(本府親領)
長安州 威遠
安謨
*在安謨、海口設河泊所
*在神投海口設巡檢司
安寧
*在山水江設巡檢司
黎平(原稱黎家)
*在生藥、山江設巡檢司
*在生藥設馬馹
新安府(原稱新興府) 峽山(本府親領)
*在峽山設稅課局
太平(本府親領)
*設稅課局
*在嘹江、多閤、涇口設巡檢司
多翼(本府親領)
*設稅課局
*在栗江設巡檢司
河瑰(本府親領)
*設稅課局
*在支隆渡設巡檢司
西關(本府親領)
*設稅課局
*在支來莊設巡檢司
東潮州 東潮
*在天廖江、屯山設巡檢司
古費(原稱費家)
*在扶帶社海口設巡檢司
安老
*在古齊場設河泊所
*在老海口、多混海口設巡檢司
水棠
靖安州(原稱安邦州) 同安(原稱安邦)
*在同安海口設巡檢司
支封
*在阿躡社設河泊所
*在多俚社海口設巡檢司
安立
安和(原稱安興)
*在小白藤海口設巡檢司
新安
大瀆
萬寧
雲屯
*永樂六年,設雲屯提舉市舶司
下洪州 長津
*設稅課局
*在波了社設巡檢司
四岐
*在四岐社、域箇婁社、安定社設河泊所
*
在域箇婁隊、油江隊、祝水隊設巡檢司
同利
*設稅課局
*在多弋設巡檢司
清沔
建昌府 俸田(本府親領)
*在俸田設巡檢司
建昌(本府親領)
*在黃江口設巡檢司
布(本府親領)
真利(本府親領)
*在海門設巡檢司
快州 仙呂
施化(原稱天施)
東結
*在車栗口設河泊所
*在車栗口設巡檢司
芙蓉
*在河魯口、唐江橋設巡檢司
永涸
奉化府(原稱天長府) 美祿(本府親領)
*在寧水口設巡檢司
膠水(本府親領)
*在圓光設河泊所
*在添福海口、膠海口設巡檢司
西真(本府親領)
*在帶江口設巡檢司
順為(本府親領)
*在阿江口、會江口設巡檢司
清化府 古藤(本府親領)
古弘(本府親領)
東山(本府親領)
古雷(本府親領)
永寧(本府親領)
安定(本府親領)
梁江(本府親領)
清化州 俄樂
細江
安樂
磊江
愛州 河中
統寧(原稱統兵)
宋江
支俄
九真州 古平(原稱古戰)
結悅
緣覺
農貢
鎮蠻府(原稱龍興府) 新化(本府親領;原稱御化)
廷河(本府親領)
古蘭(本府親領)
神溪(本府親領)
諒山府 新安(本府親領)
如敖(本府親領)
丹巴(本府親領)
丘溫(本府親領)
*設遞運司
鎮夷(本府親領)
淵(本府親領)
董(本府親領)
七源州 水浪
上文州 杯蘭
慶遠
下文州
萬崖州
廣源州
上思朗州
下思朗州
新平府 福康(本府親領;原稱上福)
衙儀(本府親領)
知見(本府親領)
政平州(原稱布政州) 政和(原稱布政)
古鄧(原稱鄧有)
從質
南靈州(原稱明靈州) 丹裔
左平(原稱左布)
夜度
演州府 演州 千冬(本府親領)
芙蓉(本府親領)
芙蒥(本府親領)
瓊林(本府親領)
乂安府 衙儀(本府親領)
丕祿(本府親領)
古杜(本府親領;原稱杜家)
支羅(本府親領)
直福(本府親領)
土油(本府親領)
偈江(本府親領)
土黃(本府親領)
南靖州(原稱日南州) 河黃
磐石
河華
奇羅
驩州 石塘
東岸
路平(原稱上路)
沙南
順化府 順州 巴閬
利調
安仁
化州 利逢
士榮(原稱世榮)
乍今
茶偈
思容
蒲苔
蒲浪
直隸布政司 太原州 富良
司農
武禮
洞喜
永通
宣化
弄石
大慈
安定
感化
太原
宣化州(原稱宣光州)
*設稅課局
*在長江設河泊所
當道
*在蘭社設巡檢司
文安
*在渭隆江口設巡檢司
平原
*在北衢設巡檢司
底江
*在錫山鎮設巡檢司
收物
*在石思鄉設巡檢司
大蠻
*在北果橋設巡檢司
嘉興州
四忙
歸化州 安立
文盤
文振
水屋
廣威州 麻籠
美良

廢棄

交趾承宣布政使司自成立後,當地民眾起事不斷,廷歲歲用兵。在明宣宗宣德二年(1427年),明軍總兵官柳升在當地遭到重大挫敗,明廷乃允許撤兵。越人黎利建立後黎朝,改國號大越,於是安南復國。[6]到宣德三年(1428年),正式废除交趾承宣布政使司。[7]

參考文獻

引用

  1. ^ 郭振鐸張笑梅越南通史》第一編第一章第一節,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8至13頁。
  2. ^ 吳士連等《大越史記全書·本紀全書·後陳紀·簡定帝》,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硏究所,494頁。
  3. ^ 明實錄·太宗實錄》卷六十八,永樂五年六月癸未條,茲參考李國祥主編《明實錄類纂·涉外史料卷》,武漢出版社,598頁。
  4. ^ 郭振鐸、張笑梅《越南通史》第四編第十一章第二節,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398頁。
  5. ^ 《明實錄·太宗實錄》卷六十八,永樂五年六月癸未條,茲參考李國祥主編《明實錄類纂·涉外史料卷》,武漢出版社,599-602頁。
  6. ^ 郭振鐸、張笑梅《越南通史》第五編第十二章第一節,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419─420頁。
  7. ^ 張廷玉《明史‧職官志四》,北京中華書局,1840頁。

来源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