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士憑(1521年—1571年),字可依,號思亭山東濟南府平原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任士憑
大明南京刑部右侍郎
籍貫山東濟南府德州平原縣
字號字可依,號思亭
出生正德十六年(1521年)正月十八日
逝世隆慶五年(1571年)
配偶娶譚氏
親屬從子 任光諝
出身
  • 嘉靖二十二年癸卯科舉人
  • 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進士出身

生平

山东乡试第二十一名举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丁未科二甲進士。選翰林院庶吉士,二十八十月改禮部祠祭司主事,調吏部文選司,歷文选司署郎中,四十二年(1563年)九月陞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馆,十二月升通政使司右通政、提督誊黄,四十四年八月升光祿寺卿。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三月任順天府府尹[1]。十月升南京工部右侍郎,十一月改任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巡撫江西,隆慶元年(1567年)十月御史凌儒弹劾其不職,调南京别衙门用,予告歸,隆庆四年(1570年)七月起為南京刑部右侍郎,因病不能赴任,仍乞赐告归,次年卒,賜祭葬,祀鄉賢[2]

墓葬

任士憑墓在平原县北任村西。2018年,入選平原县第三批文物保護單位。

家族

曾祖任武;祖任天錫;父任弘道,監生;母姚氏。慈侍下。弟士翼;士孝;士德;士清;士慎;士勤[3]

子光训、光謙、光谕。

参考资料

  1. ^ 光緒《順天府志》
  2. ^ 黃懷祖《平原縣志·卷七》:任士憑,同丁未科,選翰林院庶吉士,改禮部主事,調吏部文選司,歷郎中,陞太常寺少卿、左通政、光祿寺卿、順天府尹、南工部侍郎,以兵部侍郎兼副都御史巡撫江西,予告歸,起南刑部右侍郎。卒賜祭葬,祀鄉賢,有傳。
  3. ^ 《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進士登科錄》:民籍,治《詩經》,年二十七歲中式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第二甲第四十九名進士。正月十八日生,行一,曾祖任武;祖任天錫;父任弘道,監生;母姚氏。慈侍下,妻譚氏,弟士翼;士孝;士德;士清;士慎;士勤。由國子生中式山東鄉試第二十一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二百三十五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