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三省(1611年—1674年),觀我,號日唯江西建昌府廣昌縣[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何三省
大明戶部尚書
籍貫江西建昌府廣昌縣
字號字觀我,號日唯
出生明萬曆三十九年(1611年)
逝世清康熙十三年(1674年)
出身
  • 天啓七年丁卯科舉人
  • 崇禎四年辛未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曾祖何涛,嘉靖二十八年己酉科江西解元

何三省是天啓七年(1627年)丁卯科舉人,崇禎四年(1631年)辛未科進士[2],户部观政,授順天府儒學教授,任內教導出色,一年內教出三十多人;六年升任國子博士宣府供餉,列出邊防空虛的事實。九年,他陞為禮部主客司主事。其時橫行,前任主事被誣陷謫邊,而何三省將這些人繩之於法,廠衛都不敢再犯。朝鮮使臣來到請求國書,朝議回絕,何三省就上疏請求寬大給予。權臣以一品考滿,在禮部賜宴,特別寫下札子呈堂,他指出大臣考滿宴拜謝之事只有嚴嵩做過,不宜依循。此事雖然作罷,但三省因此與權臣結怨[1]。不久,他陞任祠祭司郎中,因為商議姚希孟恩恤典制,被權臣白眼,在部堂查問追究。他說:「稿司出,何得累堂官!」他在任七年,以閹黨敗壞東林黨人,外補廣州督學副使,上表「試士莫如造士、造士莫如養士」奏疏,提出建立社學,倡議捐出俸祿興建大庠和小庠,置田書教養。終被權黨以夙怨彈劾去職。

隆武帝繼位,起用為太僕少卿永曆年間繼湯來賀戶部尚書。南明滅亡,歸隱雲莊,不接受清朝任命,憂憤而死[3]

著作

何三省两次主纂《广昌县志》,还参撰《江西通志》。其通經史,善诗文、散文,有《古今类苑》、《王伦翼》、《梯杭纪要》、《帝后尊谥纪略》、《历法同异考》、《督馆事宜纪略》、《类书大观》、《古今广徵》、《四书翼注定》、《迪吉录删定》、《感应篇纂注删补》及《梦斋诗集》、《樽馀集》等,今皆散佚。

引用

  1.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五十六·列傳第三十二》:何三省,字觀我,建昌廣昌人。崇禎四年進士。授順天教授,教士有法,歲隽卅餘人。遷國子博士,轉餉宣府,列邊事虛以實聞。陞主客主事,廠衛恣肆,前此主其事者,為誣遣戍,三省一繩於法,後不敢犯。朝鮮使臣求書,朝議不與,疏請弛禁寬大。權相以一品考滿,賜宴禮部,特劄呈堂,以大臣考滿宴例應拜謝,惟嚴嵩曾一行之,不宜循前徹。權相聞乃終止,然怨不可釋矣。
  2. ^ 《崇祯四年辛未科三百五十名进士履历》:何三省,印尼,書一房,乙卯七月二十七日生。广昌人,丁卯六十七,会七十九,三甲一百七十七名。户部政,壬申授顺天儒学教授,癸酉升國子博士,丙子升主客司主事,提督二館,丁丑升祠祭司郎中,戊寅升广东提学参议,戊寅加付使。曾祖涛,解元、推官。祖孔修,太学生。父学恂,州同。
  3. ^ 錢海岳《南明史·卷五十六·列傳第三十二》:轉郎中,因議姚希孟恤典,權相側目,嚴詰部堂。三省自詣考功曰:「稿司出,何得累堂官!」其詞凜然。在任七年,以黨人沮東林,外補廣州督學副使,上試士莫如造士、造士莫如養士疏。遂立社學,倡以捐奉。大庠四百,小庠二百,置田書教養。權黨以夙怨劾之去。紹宗立,起太僕少卿。永曆時,繼湯來賀為戶部尚書。國亡,歸隱雲莊。清交薦力拒,憂憤卒。

參考文獻

  • 清同治《广昌县志·卷五(之三)·頁26》
  • 錢海岳南明史·卷五十六·列傳第三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