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缙(1627年1月10日—?年),字子笏,号雾岩,號晉函四川省川东道夔州府梁山县(即今重庆市梁平区)人。順治十五年戊戌科進士。[1]

何縉
大清浙江餘姚縣知縣
籍貫四川梁山縣
字號號晉函
出生天啟六年丙寅十一月二十三日(1627年1月10日)
配偶趙氏
親屬曾祖何載陽(庠生)、祖何景仁(庠生)、父何一壽(庠生);母唐氏
出身
  • 順治十一年甲午科四川鄉試第四十名舉人
  • 順治十五年戊戌科三甲六十三名進士
著作

生平

顺治十一年(1654年)举人。順治十五年戊戌科易經房中式第52名,顺治十五年(1658年)三甲第六十三名进士。刑部觀政,顺治十八年(1661年),签分浙江,辛丑授余姚县知县。康熙七年(1668年)调徽州府祁门县知县,十九年(1680年)调奉新县知县,所至皆有善政。

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升贵州黔西州(今黔西县)知州,莅任一年,诸事毕举。贵州总督以贵州志乘缺略,檄所属州县集人编纂。缙以黔西州隶属版图,勘绘舆图,收录民情风物,采集远近大事,纂成《黔西州志》,深得嘉奖。黔西之志盖自此始。士民感怀。《梁山县志》有传。[2]

家族

父何一寿,明代末叶人。族兄何纶,明崇祯十年(1637年)中式丁丑科三甲进士,事弘光政权。族子何如金,占籍金陵(即今南京市),遂为邑人。族孙何云章,顺治十四年举人。

遗世著作

  • 《心遥堂初集》
  • [康熙]《黔西州志》,二十七卷首一卷末一卷/(清)蓝应袭修,何梦篆、程廷祚纂,清乾隆十六年(1751年)刻本;抄本。

参考资料

  1. ^ 《順治十五年戊戌科進士履歷便覽》
  2. ^ 巴蜀人物库
  • 清·符永培、艾鉽等,《梁山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