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路运动

清末反對地方興建之鐵路國有化的政治運動
(重定向自保路運動

保路運動,又稱保路風潮,發生於宣統三年(1911年),為清朝末年四川湖北湖南廣東等省反對清朝政府將地方準備興建的川漢鐵路粵漢鐵路進行國有化而發生的運動。其中四川省的運動最為激烈。

成都人民公园辛亥秋保路死事纪念碑

四川保路運動是由立憲派發動和領導的。他們力圖把運動控制在和平抗議的範圍內,要求人們只求爭路,不反官府,不打教堂,更不得聚眾暴動。同盟會雖然沒有掌握保路運動的領導權,但他們執行「借保路之名,行革命之實」的策略,暗中聯絡會黨,準備武裝起義。此次運動因使清廷調派湖北官軍前往四川地方鎮壓,導致守備缺乏,是武昌起事成功的決定性因素。

導火線

1904年,由四川省留日學生首倡,經四川總督錫良奏請,在成都設立官辦的“川漢鐵路總公司”。股本來源除認購之股、官本之股和公利之股外,主要是“抽租之股”,也稱“租股”。租股的抽收辦法,一般是隨糧徵集,值百抽三,帶有強制性。所抽租股均按市價折銀,填給股票,每50兩一股,按年領息,路成後可分紅利。因此凡是納稅的四川農戶皆為公司股東。為保障四川民眾權益,《川漢鐵路總公司集股章程》55條,明確宣布不借外債,不招外股,專集華股。由於租股佔川漢鐵路公司股本的比重越來越大,因此四川紳民強烈要求改官辦為商辦。

1907年,官股退出,名義上成為商辦公司,但是公司管理層依然充斥各級官員,如該公司宜昌公司的總理李稷勳,為前郵傳部參議;駐上海經理施典章,其在1905年升任公司經理前,曾任廣州府知府、瓊州府知府、榆林府知府。

1909年張之洞受命督辦湖北境內的川漢鐵路和湖北湖南境內的粵漢鐵路,與英法德美四國簽訂《湖廣鐵路借款合同》,借款五百五十萬英磅,五厘起息。後張之洞病逝,不久由郵傳大臣盛宣懷接手督辦。

1911年5月,清廷在盛宣懷的強力推進下,宣布“鐵路幹線國有政策”,強收川漢、粵漢鐵路為“國有”,由中央借外債修築鐵路。旋與英、法、德、美四國銀行團訂立借款合同,總額為六百萬英鎊,四國銀行團享有湘鄂境內粵漢、川漢鐵路的修築權和鐵路延長修築的優先權。 1905年收回的粵漢鐵路築路權、四川民眾擁有的川漢鐵路築路權因此喪失。而原來地方的集資款概不退現款,只換發國家鐵路股票。這引發四川、湖北、湖南、廣東各地的反對聲浪。各省督撫順從民意致電朝廷,希望遵從民意,從長計議。盛宣懷本欲與各省一一談判,分化瓦解危機,但四川由於發生官員虧空案,反對尤為激烈,最後導致保路運動發生。

至保路運動爆發為止,川漢鐵路公司總共從民間募集1400萬兩的股款。因各種困難,宜萬鐵路宜昌萬縣)段於1909年底方才開工。據估算,其中約700萬兩用於的建設,對應等值股票,剩餘700萬兩中的300萬兩,被前廣州府知府、時任公司駐上海經理施典章在上海橡皮股票風潮中投機虧空。清中央政府只同意發給四川鐵路公司股東大約400萬兩的國家保利股票,而不負責承擔施典章虧空的300萬兩損失。再加上各種損耗,川漢公司籌集到款項至保路運動發生前就已經消耗損失近半。清廷宣布鐵路國有時,川漢公司商人股東本欲藉國有化讓政府彌補虧空案損失。川漢鐵路公司管理層為了轉移各界對集資款去向的質疑[1][2]商人股東為了保護自己的投資,發動以一般民眾為主要群體的中小股東抗爭,希望讓清中央政府承認官員虧空,否則將反對鐵路國有化、並敲打清中央政府搖搖欲墜的統治權威。但清中央政府與盛宣懷拒不答應條件,遂使矛盾激化。[來源請求]

过程

四川保路同志會

 
四川保路同志会报告,宣統三年(1911)六月

1911年6月17日,成都各團體兩千余人在鐵路公司開會,成立“四川保路同志會”,推舉四川省咨議局議長蒲殿俊、副議长羅綸為正副會長,提出了“破約保路”的宗旨,發布《保路同志會宣言書》等文告,出版《四川保路同志會報告》,四處張貼,宣傳保路。并派會員分路講演,舉代表赴京請願。四川護理總督王人文接見請願代表,表示同情,并上奏朝廷,參劾盛宣懷。全川各地聞風響應,四川女子保路同志會、重慶保路同志協會和各州、縣、鄉、鎮、街、各團體保路同志分會相繼成立,會員眾至數十萬。四川各族人民、各階層人士也紛紛加入保路斗争的行列。教師學生、農夫苦力、商人士兵、回族同胞、羌族土司、基督教徒、僧尼道士以各種形式集會演說,呼號奔走,掀起保路運動熱潮。

罷市罷课

8月2日,趙爾豐抵達成都,接任四川總督,開導民眾,代奏貶黜川漢鐵路宜昌公司的總理李稷勛。8月5日,在成都召開川漢鐵路股東特別大會,鬥爭日趨激烈,逐漸衝破立憲派「和平抗議」的束縛。8月24日,群眾性的罷市罷課風潮在成都發端,迅速席捲全川各地。

抗捐抗税

9月1日,川汉铁路公司股东会议通告全川不纳粮税。[3]抗粮抗捐斗争在全省蓬勃兴起,捣毁各地经征局厘金局和巡警局。风潮所播,遍及全川,使清廷陷于窘境。

成都血案

9月4日,清廷电饬赵尔丰:“迅速解散,切实弹压,勿任蔓延为患”。9月5日,在铁路公司特别股东大会上,出现《川人自保商榷书》的传单,号召川人共图自保,隐含革命独立之意。[4]9月7日,四川總督赵尔丰诱捕保路同志会和股东会首要人物蒲殿俊、罗纶、颜楷张澜邓孝可等人,封闭铁路公司和同志会。成都数万群众相率奔赴总督衙门请愿,要求释放被捕人员。赵尔丰下令清兵当场枪杀请愿群众三十二人,由力主武力鎮壓的巡防軍統領田徵葵率先下令對民眾開槍[5],制造“成都血案”[6]。之後,赵尔丰致电内阁,说是匪徒数千进攻督署[7]。当天,同盟会员用木片制“水电报”,投入锦江,传警各地。

同志军起义

在保路运动刚刚兴起时,同盟会在成都秘密会议,决定要“以保路为推倒满清的工具”,“鼓动股东大会,组织革命军”,明确提出将“离间官民”作为重要的工作手段,“故意领导民众,暴动于省城之中”,外围则“割据州县,或进攻成都,包围于省城之外”。

成都附近十余州县以农民为主体的同志军,在同盟会员和哥老会首领秦载赓龙鸣剑侯宝斋张捷先张达三等人率领下,四面围攻省城,在城郊红牌楼、犀浦等地与清军激战。周鸿勋率所部巡防军在邛州反正,与南路同志军占据新津。罗子舟率雅州、荥泾同志军扼守大相岭,阻击清军。各州县同志军一呼百应,把守关隘,截阻文报,攻占县城。大竹李绍伊、犍为胡潭等会党首领揭竿而起,西昌地区彝藏同胞攻城逐官,川西北藏羌土司聚众举义。全川各族人民浴血奋战,反清斗争势如燎原,造成四川独立的有利形势。

端方入川

同志军起义使清廷震恐,9月10日将赵尔丰免职,命端方署理四川总督,率部分湖北新军立刻入川镇压,[8]是时全国革命党人加紧活动,革命大有一触即发之势,湖北空虚,从而导发了武昌起义。11月27日新军哗变,端方及其弟端锦为军官刘怡凤所杀。

荣县独立

9月25日,同盟會會員吴玉章王天杰领导荣县独立,建立了辛亥革命时期第一个县级革命政权。

四川独立

10月10日,武昌起义进一步推动四川的独立革命。11月21日,广安州组成大汉蜀北军政府。22日,蜀军政府在重庆成立,宣布同盟会的政治纲领。川东南五十七州县响应独立。27日,成都宣布独立,成立大汉四川军政府蒲殿俊被推举首任都督。同一天,入川湖北新军在靠近成都资中县反正,杀死端方。清朝在四川的统治彻底覆灭。

事件影響

保路運動發生以後,清廷調派湖北新軍前往鎮壓,造成武昌防務空虛,為武昌起義提供有利的契機。所造成的影響有二:一、清政府在四川、陝西、湖南南部的影響衰落。二、辛亥年武昌起義之後湖北、陝西等地的革命軍在四川幾乎是「兵不血刃,城門自開」,駐守在當地的清朝官吏大都被俘,或被迫化裝连夜潜逃。

参考文献

  1. ^ 清末川汉铁路高层借“国有化”掩盖资金流向--文史--人民网. history.people.com.cn. [2020-02-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21). 
  2. ^ 萧功秦. 清末“保路运动”的再反思. [2020-02-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6-03). 
  3. ^ 宓汝成编:《中国近代铁路史资料》(1863~1911)第三册,第1286页。
  4. ^ 中国史学会主编:《辛亥革命》第四册第369页。
  5.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議. 全国委員会. 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 《辛亥革命回憶錄》. 中華書局. : 91頁. 
  6. ^ 中国史学会主编:《辛亥革命》第四册第335~336页。
  7. ^ 《宣统政纪》卷之五十九
  8. ^ 《澄斋日记》七月二十六日记:“朝廷措置川事颇张皇,已命端方,复起岑春煊;又寄谕滇督李经羲援川,李以不能离滇辞;旋又寄谕陕抚钱能训援川,钱以栈道不便行军辞;又谕粤督张鸣岐分兵援川,张以粤乱方棘辞。阁臣不明地势,不达军情,故疆臣多不受命。大局如此,深切杞忧。”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