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绿卡
特别保护措施
(重定向自六四血卡)
此條目需要补充更多来源。 (2019年12月24日) |
六四绿卡,是指1989年六四天安门事件后美国政府发放给1989年6月4日到1990年4月11日之间在美国停留过的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绿卡。美国国会为此特别通过了《1992年中国学生保护法案》。
《1992年中国学生保护法案》的通过,还使得1990年美国总统乔治·H·W·布什签署的第12711号总统令中规定的“暂时禁止将中国国民驱逐出境”成为永久性条款。
上述法案规定,给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永久居留权名额如超出当年规定限额,将从次年的移民名额空间中减去相应数量。制定该法案的目标是为了使中国学生在六四事件之后免遭政治迫害。
获得该绿卡的名人
参考文献
- ^ 什么是血卡?揭秘唐骏64血卡事件的真实内幕. 北京教育网. 2010-07-16 [2010-08-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10-16) (中文(中国大陆)).[來源可靠?]
- ^ 艾未未:我還是不合作. 赵子龙、康学儒、杜曦云. 2009-12-19 [2020-09-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6-17) (中文(简体)).
- ^ 艾未未:“荒誕”學者. [2012-02-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2-04).
这是一篇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