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鴻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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淩鴻勛(1894年4月15日—1981年8月15日)[1]竹銘廣東番禺人,原籍江蘇常熟[2],中国鐵道工程學家。

淩鴻勛
鐵道工程學家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894年4月15日
 大清廣東番禺縣
逝世1981年8月15日(1981歲—08—15)(87歲)
臺灣臺北市
籍贯廣東番禺縣
国籍 中華民國
政党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学历
经历

生平

凌家原籍江蘇常熟,四世祖凌邱孝以生員補廣州府,自此定居番禺。凌鴻勛1894年4月15日生於番禺麗水坊,父親凌佩秋系光緒十一年舉人,因兩次會試未中在廣州教書為生。1898年,五歲時由母親教書識字,後跟隨堂叔學習經典,至十歲時投考廣州府中學堂,複試落選。1905年,考中廣州中學堂。1910年,畢業後以官費生考入郵傳部上海高等實業學堂,由於南洋公學用英文授課,所以先入附屬中學學習一年。隔年7月,升讀專科土木科。1911年10月,辛亥革命後也跟隨潮流剪掉辮子。在學間參與華東五大學體育會,推動校際體育活動。1915年,以第一名畢業,受唐文治校長推薦,由交通部派充「美國鋼鐵公司」旗下紐約的「美國橋樑公司」實習生。在美時積極學習實務經驗,夜間還到哥倫比亞大學選修,並參與紐約中國同學會。1918年7月,返國後因為凌、葉兩家故交的關係而得到交通部次長葉恭綽重用,奉派為京奉鐵路唐山段公務員,因為工務上已無新的建築,多半是養路的工作,閒暇期間激起了他對中國鐵路史的興趣。1919年春,調回交通部路政司考工科。1920年2月,回上海工業專門學校代課,10月,唐文治眼疾加劇,幾近失明,時交通總長葉恭綽以交通部所屬各學校,北京郵電學校鐵路管理學校唐山工業專門學校上海工業專門學校合併為國立交通大學,由凌鴻勛擔任代理校務,後參與籌辦。1921年3月,被選為交大董事,為滬校副主任,5月,返回交通部任職,奉派為京漢鐵路工程師,修築黃河鐵橋,不過只有視察未能施工。1922年3月15日,奉派交通部技正,兼路政司考工科副科長。6月,北京政府改組,高恩洪繼任交通總長,凌鴻勛被免職,無奈舉家遷往上海。1923年8月,返回南洋大學專任教授。1924年11月,段祺瑞就任臨時執政,葉恭綽回任交通總長,12月3日,凌鴻勛繼陳杜衡擔任校長。1927年3月,國民革命軍克復上海,國民政府委派吳稚暉楊杏佛接管南洋大學,5月,卸任校長。

1927年8月,應廣西省政府之邀,赴梧州擔任工務局長。1929年,接到時任鐵道部長孫科邀請,到鐵道部服務。1927年至1943年投入中國鐵道建設,先後任職於隴海粵漢湘桂等鐵路工程局長兼總工程司[3]。1948年,當選為中央研究院第一屆院士,後隨國民政府遷台,1951年至1971年擔任中國石油公司董事長。其間曾於1957年擔任「交大電子研究所」籌備主任。1981年病逝台北,安葬於陽明山第一公墓。侄乃前清遺老陳伯陶女婿駐牙買加特命全權大使淩崇熙(Samuel C.H. Ling)。

纪念

凌鸿勋對中國鐵道事業貢獻卓著,被譽為繼詹天佑之後的「鐵路聖人」[3]國立交通大學得以在台復校,其居功甚偉,故現今於該校校園內之「竹湖」、「竹軒」、「竹銘館」、該校與國立清華大學共同舉行的「梅竹賽」以及台灣中油在苗栗縣苗栗市的探採事業部辦公大樓「竹銘樓」等,皆沿用其字「竹銘」以纪念之。

國立中山大學附屬國光高級中學(前身為私立國光高中、私立國光國中,高雄煉油廠子弟學校)為紀念竹銘先生於台灣中油的貢獻,特別設立「竹銘館」緬懷其貢獻。[4]

著述

  • 《七十自述》
  • 《八十年來之中國鐵路》
  • 《中國鐵路概論》
  • 《中華鐵路史》
  • 《中國鐵路志》[5]
  • 《詹天佑先生年谱》
  • 《詹天佑与中国铁路》
  • 《抗战交通大事记》
  • 《凌鸿勋自订年谱》

荣誉

本國


參考文獻

  • 凌鴻勛 凌鴻勛自訂年譜 台北 中國交通建設學會 1973年
  • 凌鴻勛 凌鴻勛年譜外記 油花月刊 1981年
  • 中研院近史所 凌鴻勛先生訪問記錄 台灣 中研院近史所 1982年
  • 凌鴻勛 十六年築路生涯 傳記文學 1967年
  • 林家樺執筆、潘呂祺昌主編 百年樹人—交大世紀之慶特刊 國立交通大學,1996
  • 丁崑健 一代工程鉅子—淩鴻勛先生,國立交通大學,1994-04-10
  1. ^ 中央研究院 淩鴻勛院士基本資料
  2. ^ 淩鴻勛先生 - 交大發展館-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2023-08-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8-29). 
  3. ^ 3.0 3.1 交大發展館 竹銘紀念室. [2008-06-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16). 
  4. ^ 交通大學發展館-大陸時期重要校長介紹:淩鴻勛. [2010-08-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6-22). 
  5. ^ 中國鐵路志,凌鴻勛著,中華民國43年7月初版(1954). BLACK WATER MUSEUM. 2022-11-09 [2022-11-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11) (中文). 
  6. ^ 國民政府令. 國民政府公報 (國民政府文官處). 1947-01-01, 第2715號: 14页 [2023-11-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