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士元
明朝政治人物
(重定向自刘士元)
劉士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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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巡撫貴州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 |
籍貫 | 四川成都府彭縣 |
字號 | 字士元 |
出生 | 正月初五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朱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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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正德六年(1511年)中式辛未科三甲154名進士[1][2]。授監察御史,巡按京畿等地。正德十三年(1518年),明武宗在古北口行獵,講招朵顏衞花當、把兒孫等設宴,劉士元上疏勸阻。武宗抵達河西務,指揮黃勳假意供奉而行擾民,劉士元負責按察。黃勳恐懼,於是逃到皇帝行在處,通過太監等關係向武宗詆毀劉士元,稱其聽聞皇帝駕到,而命民間盡嫁其女,藏匿婦人。武宗聽後大怒,命其裸背捆綁面訊。當時在野外沒有廷杖,所以取生柳束痛笞四十下,幾乎死去,放置于檻車馳入京,并一同逮捕知縣曹俊等十餘人,一同下詔獄。都御史王璟及科道陳霑、牛天麟等交章論救,不予批報。隨後貶為麟山驛丞。
明世宗繼位后,恢復官職,出任浙江湖州府知府,遷湖廣副使。在任期間,他修荒政,積粟至百萬餘石。嘉靖九年(1530年),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貴州。三年后被罷免[3]。
家族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88):劉士元,彭縣人。正德六年進士。官御史,巡按畿輔。十三年,帝獵古北口,將招朵顏衞花當、把兒孫等燕勞,士元陳四不可。先是,帝幸河西務,指揮黃勳假供奉擾民,士元按之。勳懼,逃赴行在,因嬖倖譖於帝,云士元聞駕至,令民間盡嫁其女,藏匿婦人。帝怒,命裸縛面訊之。野次無杖,取生柳榦痛笞之四十,幾死,囚檻車馳入京。幷執知縣曹俊等十餘人,同繫詔獄。都御史王璟及科道陳霑、牛天麟等交章論救,不報,謫麟山驛丞。世宗立,復故官,出為湖州知府,遷湖廣副使。修荒政,積粟百萬餘石。事聞,被旌勞。嘉靖九年屢遷右副都御史,巡撫貴州。居三年罷。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六年辛未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