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沂春(?—?),字泗哲,號鲁菴,福建承宣布政使司福州府长乐县人,明朝末年官员。

生平

萬曆四十六年戊午科福建乡试八十三名举人,明思宗崇祯七年(1634年),刘沂春中甲戌科三甲209名进士。八年任浙江乌程县知县,十二年升南京工部主事,官至郎中,后来被夺官。南明鲁王朱以海监国时,因为钱肃乐推荐,擢升为右都御史。1648年,以右都御史兼任东阁大学士,1649年十月,刘沂春因病免官。刘沂春隐居深山,卒于侯官凤冈。

著作

著有《珑洞集》20卷,《出云岩集》10卷,明崇祯《长乐县志》11卷。

参考文献

官衔
前任:
王夢鼐
明朝烏程縣知縣
崇祯八年-十二年
繼任:
陳九一
前任:
余煌
南明吏部尚書
(魯王朝廷)

1647年-1648年
繼任:
朱永祐
(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