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业

(重定向自劉志業

刘志业(1519年—1603年),字可大,别號平江浙江鄞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劉志業
大明江西按察司副使
籍貫浙江宁波府慈谿縣
字號字可大,別號平江
出生正德己卯八月初七日(进士履历为戊子年〔1528年〕)
逝世万历三十一年
配偶娶沈氏,封宜人
親屬(子) 劉惺、劉慎
出身
  • 嘉靖三十一年壬子科舉人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壬子科浙江乡试五十六名举人,四十四年(1565年)乙丑科会试一百二十二名,二甲三十九名進士。兵部观政,本年八月授临清州知州,秩满,隆慶二年(1568年)八月遷南刑部员外郎,三年闰六月晋郎中,五年二月改调北刑部广西司。萬曆二年(1574年)十二月升任福建漳州府知府[1]。六年八月官至江西按察司副使,整饬徽宁等处兵备[2]。以母周恭人艱歸,八年正月仍以知府调用,遂懷止足之戒。在乡筑留予亭自老,手为赋以见志。

家族

曾祖刘鏻。祖刘源,贈知府。父刘安,號觉斋,嘉靖丙戌进士,知府,進階中憲大夫。母周氏,封恭人。兄志中、志德;弟志和、志毅,俱庠生;志立。

参考资料

  1. ^ 编纂委员会. 《福建省情资料库》. 福建: 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01年. 
  2. ^ 《浙江通志》
官衔
前任:
罗青霄
漳州府知府
万历二年-万历六年
(1574年-1578年)
繼任:
曹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