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良璧(?—?),省齋湖南衡陽人,清朝官員。雍正二年進士,歷任連江縣知縣諸羅縣知縣、龍溪縣官員、漳州海防同知臺灣知府、代理福建分巡台灣道、分巡臺灣道、補興泉永道。年老致仕,卒於家。

生平

劉良璧為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舉人,雍正二年(1724年)進士。雍正五年(1727年)由連江縣知縣轉諸羅縣知縣,雍正九年(1731年)調龍溪縣,乾隆二年(1737年)由漳州海防同知陞任臺灣知府,乾隆四年(1739年)短暫代理福建分巡台灣道。乾隆五年(1740年)因積極調停處理泉漳械鬥頗有功績,正式任分巡臺灣道。乾隆十二年(1747年)補興泉永道。後以老告歸,卒於家。

著作

劉氏在臺近十一年,細致研究當地風土,乾隆五年(1740年)主持編修《重修福建臺灣府志》二十卷。

參考文獻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 張炳楠(監修),李汝和(主修),《台灣省通志》,台灣省政府,1961年。
  • 李騰嶽等(監修),王詩琅(纂修),1981年,《台灣省通志稿—人物志》,台北市,成文出版社。
官衔
前任:
张兆凤
福州府連江縣知縣
雍正三年-四年
(1725-1726年)
繼任:
彭之曇
前任:
孫魯
臺灣府諸羅縣知縣
雍正五年(1727年)上任
繼任:
馮盡善
前任:
吳道來
漳州府龍溪縣知縣
雍正九年-十三年
(1731-1735年)
繼任:
申景雲
前任:
徐治民
台灣府知府
乾隆元年(1737年)上任
繼任:
錢洙
前任:
尹士俍
福建分巡台灣道
乾隆三年(1739年)代理
繼任:
鄂善
前任:
鄂善
福建分巡台灣道
乾隆四年(1740年)代理
繼任:
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