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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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茝(1467年—?),一作劉蒨,字惟馨四川承宣布政使司重慶府涪州(今重庆市涪陵区)人,明朝政治人物。

劉菃
大明江西按察司副使
籍貫四川重庆府涪州军籍
出生成化三年丁亥十二月十一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程氏,继娶沈氏
出身
  • 弘治十二年己未科進士出身

生平

四川鄉試第十四名舉人,弘治十二年(1499年),登己未科會試第一百十九名,二甲七十八名進士,授戶科給事中。曾彈劾戶部尚書佀鐘縱容其子受賄、并論外戚慶雲侯壽寧侯家人侵牟商利等罪,有直聲。

正德元年(1506年),吏部尚書馬文升致仕,朝廷推舉候選人。御史王時中反對舉薦閔珪劉大夏,劉茝則上疏反駁。當時劉瑾攝政,盡召孝宗老臣歸還,并以其黨羽替代。劉茝反對,因忤逆旨意被奪俸三月。當時,劉健、謝遷致仕,劉茝與刑科給事中呂翀抗章乞留,言語傷及劉瑾,被下詔獄鞫治、廷杖削籍。劉瑾伏誅,劉茝起用為金華府知府,有治行。

嘉靖初年,改長沙府知府,升江西按察使司副使,卒於任內[1]

家族

曾祖劉信忠;祖劉文;父劉志茂。嫡母劉氏;生母王氏。慈侍下。孫刘养充,隆庆五年进士。

参考文献

  1. ^ 明史·卷188》:劉蒨,字惟馨,涪州人。弘治十二年進士。授戶科給事中。劾戶部尚書掞鐘縱子受賕,論外戚慶雲侯、壽寧侯家人侵牟商利,阻壞鹺法,又論文選郎張彩顛倒銓政。有直聲。武宗踐阼,未數月,漸改孝宗之政。蒨疏諫曰:「先帝大漸,召閣臣劉健、李東陽、謝遷於榻前,托以陛下。今梓宮未葬,德音猶存,而政事多乖,號令不信。張瑜、劉文泰方藥弗慎,致先帝升遐,不即加誅,容其奏辨。中官劉郎貽害河南,宜按治,僅調之薊州。戶部奏汰冗員,兵部奏革傳奉,疏皆報罷。夫先帝留健等輔陛下,乃近日批答章奏,以恩侵法,以私掩公,是閣臣不得與聞,而左右近習陰有幹預矣。願遵遺命,信老成,政無大小,悉咨內閣,庶事無壅蔽,權不假竊。」報聞。正德元年,吏部尚書馬文升致仕,廷議推補。御史王時中以閔珪、劉大夏不宜在推舉之列。蒨恐耆德益疏,上疏極論其謬。章下所司,是蒨言,詔為飭言官毋挾私妄奏。孝宗在位時,深悉內臣出鎮之害,所遣皆慎選。劉瑾竊柄,盡召還之,而代以其黨。蒨言:「用新人不若用舊人,猶養饑虎不若養飽虎。」不聽。尋與給事中張文等極言時政缺失五事,忤旨,奪俸三月。劉健、謝遷去位,蒨與刑科給事中呂翀各抗章乞留,語侵瑾。先是,兵科都給事中艾洪劾中官高鳳侄得林營掌錦衣衛。諸疏傳至南京守備武靖伯趙承慶所,應天尹陸珩錄以示諸僚,兵部尚書林瀚聞而太息。於是給事中戴銑、御史薄彥徽等,各馳疏極諫,請留健、遷。瑾等大怒,矯旨逮銑、彥徽等,下詔獄鞫治,並蒨、翀、洪俱廷杖削籍,承慶停半祿閑住,瀚、珩貶秩致仕。既而列健、遷等五十三人為奸黨,及翀、洪並預焉。瑾敗,起蒨金華知府,舉治行卓異,未及遷輒告歸。嘉靖初,起知長沙,遷江西副使卒。御史范永奎訟於朝,特予祭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