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企仲
南企仲(1557年—1643年),字伯墀,號弦蒲,陝西西安府華州渭南縣人,晚明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南企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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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吏部尚書 | |
籍貫 | 陝西渭南縣 |
族裔 | 漢族 |
字號 | 字伯墀,號弦蒲 |
出生 | 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九月十八日 陝西渭南縣 |
逝世 | 崇禎十六年(1643年) 陝西渭南縣 |
親屬 | 曾祖父南金、祖父南大吉、父親南軨。母武氏 南居業、南居仁(子) 南居益(族子)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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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萬曆七年己卯科陝西鄉試第四名舉人,萬曆八年(1580年)中式庚辰科會試第二百二十三名,三甲第二百一十八名進士[1][2][3]。吏部觀政,以祖母年紀大為由,請求回鄉奉養祖母。十二年授兵部主事,十四年养病。十七年复除本部,十八年调任吏部考功司主事,十九年调文选司,升稽勋司员外郎,二十年调验封司,二十二年补稽勋司郎中,二十三年调考功司,二十五年调文选司,二十六年九月升太常寺少卿,二十七年六月進太僕寺卿。萬曆三十年(1602年)二月直諫免除礦稅,因而得罪明神宗,被削籍歸鄉。
天啟二年(1622年)六月起復為太常寺卿,三年九月升南京户部右侍郎,总督粮储,五年二月乞休归乡。崇禎初年官至南京吏部尚書[4]。崇禎十六年(1643年)李自成軍攻破渭南,南企仲年過八旬,大罵不屈,絕食兩日而死[5][6]。其子南居業、族子南居益俱絕食而死[7]。
著有《痴醒子》三十卷。
家庭
注释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朱保炯,谢沛霖. 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 785-790 明清进士题名录索引 1-6. 台湾: 文海出版社. 1981.
- ^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264):“企仲,大吉孫,萬曆八年進士。以祖母年高,請終養。祖母既歿,授刑部主事。客寓貲其家,夫婦並歿,企仲呼其子還之。吏部尚書孫丕揚以為賢,調為己屬,歷文選郎,擢太僕少卿,進太僕卿。三十年,帝以疾詔免礦稅,釋繫囚,錄建言貶斥諸臣。既而悔之,命礦稅如故,餘所司議行。吏、刑二部尚書李戴、蕭大亨遲數日未奏,企仲請亟罷二人,而敕二部亟如詔奉行。帝大恚,傳諭亟停二事,落企仲一官。給事中蕭近高,御史李培、余懋衡亦請信明詔。帝益怒,並奪其俸,且命益重前貶謫官鄒元標等罰,欲以鉗言者。諸閣臣力爭,乃止。而給事中張鳳翔迎帝意,劾企仲他事,遂削籍。天啟初,起太常卿,累遷南京吏部尚書,以老致仕。”
- ^ 清.舒其紳、嚴長明等,《乾隆西安府志》(卷31):“南企仲,號弦蒲,進士起家,年八十三矣,罵賊不屈,曰老臣何惜此餘年報國,不食死”。
- ^ 《明季北略·卷十九》:南企仲,号弦蒲,渭南人。万历庚辰进士,仕至南京吏部尚书。年九十矣。陷贼大骂不屈,不食两日死。其子礼部主事南居业,号冢岭,万历甲辰进士,亦以不屈见杀。
- ^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264):“十六年,李自成陷渭南,責南氏餉百六十萬。企仲年八十三矣,遇害。誘降居益及企仲子禮部主事居業,皆不從。明年正月,賊遣兵擁之去,加炮烙。二人終不屈,絕食七日而死。”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八年庚辰科登科錄》
参考文献
- 張朝瑞,《皇明貢舉考》
- 魯小俊、江俊偉,《貢舉志五種(上)》,武漢大學出版社,2009
- 朱保炯、謝沛霖,《 明清進士題名錄索引》,文海出版社,1981
- 張廷玉等,《明史》,中華書局點校本
- 舒其紳、嚴長明等,《乾隆西安府志》
- 龔延明,《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寧波出版社,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