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萬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舉人,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进士,授行人司行人。曾奉使赵、鲁诸藩王,温恭有体,谢绝馈赠,颇著贤名。天启二年(1622),升任兵科给事中。五年,疏劾阉党曹钦程,被削籍为民[2]。天启七年(1627),抑郁而亡,年仅四十九岁。崇祯元年(1658年),追赠太常寺少卿。祀鄉賢[3]。
參考
- ^ 《萬曆四十四年丙辰科進士序齒録》:吴国华 - 愛日 辛卯 福寧府寧德縣軍籍
- ^ 天启五年八月丁丑朔,兵科给事中吴国华疏劾工部郎中曹钦程贪险罪状,且及旧令周诗雅、熊江受累之枉。得旨:曹钦程既已力攻群党,况见在 陵工督理,不必苛求。周诗雅、熊江作令大干物议,吴国华如何颠倒任意,显是狥情报复。周诗雅、熊江、吴国华都著革职,仍追夺诰命。
- ^ 《寧德縣志》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