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孝銘(?年—183?年),伯新江蘇陽湖縣(今常州市)人。清朝政治人物。

吳孝銘於嘉慶十四(1809年)中式己巳恩科二甲進士。選庶吉士散館工部主事。充任軍機章京。累遷工部郎中。历官鸿胪寺少卿江西學政光禄寺少卿通政司参议顺天府丞等職,仍留直军机处道光十四年(1834年),擢太仆寺卿,出督福建學政,遷太常寺卿,再迁宗人府丞。因母喪丁憂歸里,哀毀致病,服闕回京後不久即因病辭職,卒於家中。《清史稿》有传。[1]

註釋

  1. ^ 《清史稿·卷377》:吴孝铭,字伯新,江苏阳湖人。嘉庆十四年进士,选庶吉士,散馆授工部主事,充军机章京。十八年,林清之乱甫定,大军会攻滑县,孝铭从大臣行,参军事。累迁郎中。道光中,回疆用兵,首逆张格尔潜逋未获,议者欲以克复四城,分封回部酋长。孝铭密言於枢臣曰:“是可行於乾隆时,不可行於今日,行之边患且益甚。”议中止。张格尔旋就俘,赐花翎。
    濒年大水,江、浙、两湖被灾尤数,承回疆兵事后,度支大绌。户部拟议,宗室日以蕃衍,衣食悉仰之官,耗财之大者,请自系出世祖以上子孙皆改为觉罗,为觉罗者以次递革。孝铭曰:“兹事当密陈,不宜显言。法当缓更,不宜骤易。宗室久受恩养,一旦降爵减粮令下即大困,因而呼籥,朝廷不得已,将必复之,是良法美意终於不行也。”部臣是其言,即使草奏上之。历鸿胪寺少卿、光禄寺少卿、通政司参议、顺天府丞,仍留直军机处。十四年,擢太仆寺卿,再迁宗人府丞。
    孝铭前后在枢廷二十馀年,练於掌故,持议悉合机宜;屡膺文衡,有公明称。母忧,以毁致疾,服阕,至京。寻乞病归,卒於家。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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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史稿·卷377》,出自趙爾巽清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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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 趙爾巽等,《清史稿》,中華書局點校本。
  • 朱汝珍,《詞林輯略》, 清代傳記叢刊, 學林類(18), 明文書局發行。
  • 錢實甫編,《清代職官年表》,中華書局,1980年。
  • 孙尔准、陈寿祺、程祖洛、魏敬中,《重纂福建通志》,清同治七~十年(1868~1871年)。
官衔
前任:
張鱗
提督福建學政
道光十四年八月初二甲午(1834年9月4日)任
繼任:
吳鍾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