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吳應穆是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的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授濮州知州,為政仁慈,保護善類,當時有高唐人誣陷奏濮州欠稅糧萬餘石,年多也未能判斷事實,他極力辨解,實情水落石出後誣陷者入罪,不久因勞累在任內去世[1][2]。
引用
- ^ 1.0 1.1 同治《湖州府志·卷七十二·人物傳》:吳應穆,字文衡,號方渠,歸安人,嘉靖二十八年舉人,隆慶五年知濮州,慈良安靜、保護善類,時高唐人奏推稅糧萬餘石於濮,歲勘事未決,應穆極力辨之,事白坐誣奏者罪,真千百年之利也,以勞卒於官,士民惜之。 《東昌府志》
- ^ 乾隆《濮州志·卷三》:吳應穆,歸安人,舉人,隆慶五年任,性慈良安靜,保護善類,時高唐人奏推稅糧萬餘石於濮,歲勘事未決,公極力辨之,事白坐誣奏者罪,真千百年之利也,以清臞多勞卒於官,士民惜之。
參考文獻
- 同治《湖州府志》·卷七十二·人物傳
- 乾隆《濮州志》·卷三
官衔
|
前任: 劉大恩
|
明朝濮州知州 1571年-1573年
|
繼任: 張仲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