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甡
生平
萬曆四十一年,賜同進士出身。先後任福建邵武、晉江及山東濰縣知縣。
天启二年,由知縣入京任監察御史,長官左都御史赵南星擬按年例將吳甡對調出京,吳甡於是推薦方震孺等,追論崔文升、李可灼等紅丸案進藥用藥錯誤致光宗身亡之罪,因而留京,成為東林黨人。之後建議撤銷內操,請朝廷召用鄒元標、馮從吾、文震孟,於是和執政的魏忠賢積怨相忤。
天啟七年二月,削籍。
崇禎改元,以故官起用為監察御史。温體仁、周延儒攻訐東林黨人錢謙益。吳甡恐防思宗任用兩人,建議入閣的枚卜大典在廷推名單中選用,事件因以平息。當時對魏忠賢黨羽的追究和京察同時舉行,吳甡建議魏黨的罪惡並非選舉法則所能概括,應該要先定罪。監察御史任贊化因為彈劾溫體仁而外謫,吳甡上書救任、大力詆擊吏部尚書王永光向太監獻媚,請罷黜王。兩者皆沒有得到采納。
吳甡巡按河南的任上,有妖人聚眾搶劫村落,吳甡捕獲並誅殺首領。
崇禎四年,朝廷任命吳甡攜帶內帑十萬兩赈济延綏,吳甡描述當時鄜州「一县之内,十室九空」[1],延长县「流贼数万,屯聚城下」[2],清涧县「荒乱尤甚,县中之民,半化为盗,因之饥馑,人心汹汹……城十里外皆是贼巢」[3]。時任三边总督杨鹤指:「非救荒,乃救乱也。」[4]吳甡頒佈朝廷諭令,賊黨解散。思宗得知,即時任命吳甡巡按陝西。吳甡彈劾延綏鎮總兵官杜文煥殺良冒功,杜下獄奪職。吳甡數番為民請命,都得到朝廷允許。吳甡後為大理寺丞、左通政。
崇禎七年九月,越級擢用為右僉都御史,巡撫山西。吳甡上書陳述防禦、邊寇、練兵、恤民四難,以及議兵、議將、議餉、議用人四件事。每年年終扼守黃河,提防陝西河南來的賊人,接連三年沒有一賊通過,期間修築長城。
崇禎八年四月上書:「晉民有三苦:一苦凶荒,無方法餬口謀生;一苦追呼,無力繳納租稅;一苦殺掠,無辦法保全性命。因此悉數淪為盜賊,請朝廷蠲免最殘破的十州的縣租。」思宗即時令朝廷商議施行。户部建議徵收間架稅,吳甡力爭反對,沒有接得到采納。
秋,清國征服察哈爾,清軍攻略朔州,兵鋒直抵忻州、代州,明國守將屢敗。宣大山西總督楊嗣昌派遣副將由代州前往偵察,亦戰敗逃走。山西巡撫吳甡降五級,楊及大同巡撫葉廷桂降三級,三人戴罪視事。早前定襄縣多次地震,吳甡說:“必定有清兵。”下令有司打造守城器具,最終卒之有入侵,定襄因為有準備的緣故,惟獨沒有被兵。山西大盜賀宗漢、劉浩然、高加計都是前任巡撫戴君恩所招撫,尾大不掉。吳甡明面上撫慰他們,而暗地裏密令參將虎大威、劉光祚等下手,各個都被殲滅。吳甡行軍樹立兩面白旗,賊人脅從及老弱婦女跪在旗下即可免死,全活了頗多人。吳甡巡撫山西的任上四年,軍民擁戴就像慈母一樣。後因病歸家。
後任河南、陝西等省巡撫。大学士温体仁告訴吳甡:“流贼癣疥疾,勿忧也。”[5]
崇禎十一年二月,起用為兵部左侍郎。冬,長官兵部尚書楊嗣昌指邊關戒嚴,兵部左侍郎吳甡及兵部添注侍郎惠世楊久沒有到任,請重新廷推。明思宗發怒,落職閒住。
崇禎十三年冬,以故官起用為兵部左侍郎。次年,協理京營戎政。
崇禎十五年(1642年)擢為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入閣。杨嗣昌死后,督师出缺,思宗命吴甡上前线督师,晉吳甡為太子少保、戶部尚書兼兵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崇禎十六年(1643),李自成克襄阳、荆州、承天,建立大顺政权。思宗命吴甡督师湖广。吳甡請撥精兵三萬“自金陵赴武昌”,僅湊殘兵萬余。吴甡因手中无兵,一再找借口拖延,至四月仍未出京。五月初一,张献忠陷汉阳,武昌大震。五月三十日张献忠陷武昌。商毅收复汉阳,吴甡下令黄得功和刘良佐从黄州渡江,协同商毅圍剿张献忠。八月,武昌失守,以“故延师期,以致楚省不守,根本震邻”罪,令錦衣衛把吳甡逮捕入京,被革职查办,交法司議罪。南京兵部尚書史可法得知此事,馳書援救,思宗不允。十一月,被遣戍雲南金齒(今云南保山)。途中得知李自成破北京事,肝膽俱摧。崇禎十七年(1644年)五月福王建元弘光,下旨赦還。卒於康熙九年(1670年),《明史》評價:「抑時勢實難,非命世才,固罔知攸濟也。」有《柴菴疏集》20卷,清代被列為禁書。
注釋
延伸阅读
[编]
參考書目
- 《明史·卷252》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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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商周祚 |
明朝邵武縣知縣 萬曆年間 |
繼任: 吳其貴 |
前任: 陈之淯 |
明朝晋江县知县 萬曆年間 |
繼任: 張履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