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化政策

国家文化政策(英語:National Culture Policy 馬來語Dasar Kebudayaan Kebangsaan)是在1970年由当时的马来西亚政府所倡导的一个公共政策,这个政策的主要诉求是希望将马来文化朔造为国家的主流文化,并将非马来族溶入到马来族的文化体系中。不过到了1990年代,时任马来西亚首相马哈迪·莫哈末摒弃了这个策略,同时提出以马来西亚民族的策略取而代之。

国家文化政策的定义在1971年出炉,文化、青年和體育部在1971年舉辦的全國文化大會,制定國家文化政策目的包括[1]

  1. 作為塑造和鞏固馬來西亞國民身份的指南
  2. 通過文化加強團結
  3. 培育和維護國家認同
  4. 充實和加強人類的生活質量
  5. 為了提高生活質量和豐富靈性
  6. 改善生活質量與平衡社會經濟發展

其中以三条原则作为指导方针:

  1. 国家文化必须以马来土著文化为基础;
  2. 来自其他文化的元素可以以适当的方式成为国家文化的一部分;
  3. 伊斯兰文化是塑造国家文化的一个重要元素。

存废讨论

马哈迪·莫哈末曾经提出,以“马来西亚民族”的全新政策取代1971年国家文化政策。全新政策是提议把所有马来西亚公民一律平等化,以马来西亚身份为主的“马来西亚民族”,彼此之间不分种族,不分肤色,说马来语和接受马来西亚国家宪法为指导方针。

拿督斯里[谁?]在2006年也曾经表示:“马来西亚民族”意指不再区分种族,不分肤色,不分宗教,不质疑马来人特权和固打制政策等。但是,如果我们要去尝试把“马来西亚民族”描绘出来时将就会产生更多问题和争论。假如我们要修改宪法,国家就会混乱进入无秩序状态[2]

马来西亚民族概念争议

在2006年,马来西亚人民公正党全国宣传主任蔡添强指出,马来西亚民族的概念,和单元族群政党的基本理念相左,是民族团结久久毫无进展的原因[3]

在争议中,巫统的阿都干尼提出了“马来西亚民族的概念不能被接受”的说法:“由於宪法阐明种族为马来人及其他人,要求一个团结与单一的马来西亚民族是不合理的。这个概念被视为对马来人及宪法赋予他们的特别地位的威胁。即使是要采纳马来西亚民族这个字眼,它必须以马来人是中枢民族为基础。”

民主行动党林冠英回应说:“国人应从阿都干尼的惊人言论中醒觉过来,并告诉他,国人不是拒绝马来西亚民族概念,而是拒绝阿都干尼本身,因为他否决不分种族与宗教团结全马人民的马来西亚民族概念。这是一名巫统州务大臣公开反对马来西亚民族概念的首例,他所持的理由是这概念威胁到马来人支配论。” 也说“这种自私自利的政策造成马来西亚的人才不断的流失,不是因为他们不爱国,而是他们在我国没有平等的机会来全面发挥潜能。” [1]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參考資料

  1. ^ CIKGU AZID DOT COM: PEMBANGUNAN DAN PERPADUAN UNTUK KESEJAHTERAAN. [2013-09-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9-04). 
  2. ^ Bangsa Malaysia in mind. [2017-06-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3-25). 
  3. ^ 存档副本. [2008年9月21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