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文官學院

(重定向自國家文官培訓所

國家文官學院中華民國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所屬機關,院本部設於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七段576號,中區培訓中心設於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1號(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南投院區共用),高雄園區(小港)設於高雄市小港區大業北路436號(與高雄市立空中大學共用)。

國家文官學院
National Academy of Civil Service(英語)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政府機構
基本信息
所屬部門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授權法源考試院組織法國家文官學院組織法
主要官員
院長蔡秀涓
副院長梁元本
主任秘書趙璟瑄
成立沿革
成立日期1999年7月26日
聯絡信息

國家文官學院院本部
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七段576號
網站www.nacs.gov.tw

歷史

成立

 
國家文官學院中區培訓中心中正堂

1998年11月11日,中華民國總統李登輝公布《國家文官培訓所組織條例》,全文12條。1999年7月26日,考試院保訓會成立「國家文官培訓所」,辦理公務人員各項法定任用訓練及相關訓練。院本部現址建築物自國有財產署承接,曾為臺灣省物資局、高峰百貨南港店。

中部園區落成與改制

2004年5月3日,國家文官培訓所成立中部園區。2010年3月26日,國家文官培訓所改制成立國家文官學院;中部園區隨同法制化,為考試院四級機關,更名為「國家文官學院中區培訓中心」。

改制

2009年4月2日,考試院第11屆第29次會議決議通過《國家文官培訓所組織條例》修正草案,10月23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將《國家文官培訓所組織條例》修正為《國家文官學院組織法》,全文8條,11月18日總統公布《國家文官學院組織法》。2010年3月26日,國家文官培訓所改為國家文官學院

組織及職掌

國家文官學院隸屬於保訓會,置有院長(由保訓會主任委員兼任)、副院長及主任秘書各1人,下設研究發展組、訓練發展組、交流合作組、評鑑發展中心、數位學習中心、秘書室、人事室、主計室、政風室等9個單位,預算員額66人。2018年11月19日及2020年2月24日分別在高雄市成立「國家文官學院高雄園區(小港)」及「國家文官學院高雄園區(澄清湖)」。自2024年1月起,高雄地區培訓事項統籌由「國家文官學院高雄園區」(位小港區)辦理。

國家文官學院負責全國公務人員之法定訓練,核心業務係依據《公務人員考試法》、《公務人員任用法》、《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等規定,辦理高階公務人員中長期發展性訓練、晉升官等訓練、考試錄取人員訓練等,每年訓練人數約10,000人。

歷任首長

任別 姓名 任職期間 備註
國家文官培訓所 所長
1 蔡榮桐 1999年7月26日-2000年6月
2 鄭吉男 2000年6月-2002年1月
3 李嵩賢 2002年1月-2008年9月
4 廖世立 2008年10月-2010年3月25日
國家文官學院 院長
1 張明珠 2010年3月26日-2010年10月12日 由保訓會主委兼任
2 蔡璧煌 2010年10月13日-2016年5月19日
3 李逸洋 2016年5月20日-2017年2月28日
4 郭芳煜 2017年3月1日-2020年8月31日
5 郝培芝 2020年9月1日-2024年8月30日
6 蔡秀涓 2024年9月1日-現任

外部連結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