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總署地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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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處(英語:Lands Administration Office, LAO)是香港政府地政總署轄下的三個專責辦事處其中之一[1],另外兩個是測繪處和法律諮詢及田土轉易處[2]。地政處由總部辦事處、多個專業事務組及12個分區地政處組成[3],主要職責包括批地、估價、收地、產業管理、契約續期修訂、斜坡維修、執行契約條款、土地管制和管理、寮屋管制等[4]。地政處由兩名屬於D3首長級公務員的首席政府地政監督主管,分別為副署長(一般事務)和副署長(專業事務)[5]

地政總署地政處
Lands Administration Office,
Lands Department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機構
副署長[a]蔡幗珍、趙莉莉
助理署長[b]彭蔚珊、陳仲銘、陳承愀、郭健敏、黎啟泰、盧珮瑤、梁妙燕
高級首席
地政主任[c]
黃劍偉
部門資訊
成立日期1982年4月1日
所屬部門地政總署
總部香港香港島北角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20樓
聯絡資訊
網站www.landsd.gov.hk
備註
  1. ^ 首席政府地政監督,首長級薪級第3點
  2. ^ 政府地政監督,首長級薪級第2點
  3. ^ 地政主任/督察職系首長,首長級薪級第1點

組織架構

總部辦事處

  • 總部組
    • 技術資訊部
  • 土地供應組
  • 高級首席地政主任辦事處
  • 地政處行政部
  • 地政處訓練組
  • 地政室

專業事務組

  • 產業管理組
    • 地稅及地價小組
  • 斜坡維修組
  • 估價組
  • 土地徵用組
    • 元朗工程項目小組
    • 新田落馬洲小組
    • 清拆組
    • 漁民特惠津貼評估組
  • 新發展區組
    • 清拆小組
  • 鐵路發展組
  • 市區重建組
  • 發展監管組
    • 建築圖則小組
    • 工廈活化小組
    • 管制及檢控小組
  • 特別行動專責組
  • 鄉村改善及特別職務組

分區地政處

  • 港島東區地政處
  • 港島西及南區地政處
    • 愛群道分處
  • 九龍東區地政處
    • 九龍政府合署分處
  • 九龍西區地政處
  • 離島地政處
    • 荃灣分處
  • 北區地政處
    • 上水分處
  • 西貢地政處
  • 沙田地政處
  • 大埔地政處
    • 瀝源分處
  • 荃灣葵青地政處
    • 觀塘分處
  • 屯門地政處
  • 元朗地政處
    • 水邊圍分處

參考文獻

  1. ^ 地政總署便覽 (PDF). 地政總署. 2022-06 [2024-05-15].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4-05-16). 
  2. ^ 土地行政新思維 全面提升地政系統. 香港政策研究所. 2019-02-24 [2024-05-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5-15). 
  3. ^ 地政總署調配資源提高土地管制成效. 香港政府新聞公報. 2007年6月21日 [2024年5月1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年5月15日). 
  4. ^ 地政總署便覽 (PDF). 地政總署. 2022-06 [2024-05-15].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4-05-15). 
  5. ^ 組織架構. 地政總署. 2024年5月8日 [2024年5月1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