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平调
大平调本名平调,因其唱腔音乐相对于高调(山东梆子)的音调低,故称之为“平调”,现通称“大平调”。该剧种历史悠久,流布于豫北、山东、冀南等地区。2006年5月20日,大平调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大平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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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 |
申报地区或单位 | 山东省成武县、河南省浚县 |
分类 | 传统戏剧 |
序号 | 170 |
编号项目 | Ⅳ—26 |
登录 | 2008年 |
流传范围
大平调是流传于中原五省的汉族戏曲剧种之一,唱腔属于梆子腔系统流行地区以曹州(今菏泽市)为中心,跨越冀、鲁、豫、苏、皖五省边缘地带,西到郑州、陈州(今淮阳),南到徐州、毫州,北到大名、磁州,东到济宁、兖州,号称流行五省八州。[1]
命名
由于它的定弦、唱腔都比号称高调的山东梆子、定名反调的横笛梆子(即河北梆子)低,所以称为平调。又因它使用的梆子长50厘米、5斤多重,当地观众也叫它"大油梆”。故又称为大梆戏、大油梆。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之后通称为大平调。[2]
支派
大平调在黄河以北的广大地区有着很大影响,逐渐形成三个支派,即东路平调、西路平调和河东平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