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得胜陀颂碑
45°20′49″N 125°37′07″E / 45.34694°N 125.61861°E
大金得胜陀颂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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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吉林省扶余市 |
分类 | 石刻及其他 |
时代 | 金 |
编号 | 3-178 |
认定时间 | 1988年1月13日 |
大金得胜陀颂碑位于中国吉林省扶余市得胜镇(原徐家店乡)石碑崴子村东2千米处,为金大定二十五年(1185年)金世宗为纪念其祖父完颜阿骨打在此誓师起义的功绩,下诏树碑建字。石碑为青石雕成,由碑首、碑身和龟跌(碑座)三部分组成。通高为320厘米,碑首高79厘米,宽100厘米,厚38厘米。正面刻有大字篆书“大金得胜陀颂”六字,为金代书法家党怀英手笔。正面为汉文,背面为女真文。大金得胜陀颂碑是目前中国东北女真文碑刻文最多,保存最完整的一座。1998年被列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