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振宜(1630年—1673年),字詵兮,號滄葦江南扬州府泰興縣季家市(今靖江市季市鎮)人。明末清初官員、豪富,與山西平阳亢氏並稱「北亢南季」。

生平

季振宜生於崇禎三年(1630年)。季家为名门望族,曾祖父季縉山東樂安縣縣丞,祖父季三卿是貢生,為河南祥符縣知縣,父親季寓庸是天啓二年(1622年)進士,迁居泰兴县城,建嘉树园,革职归里后经营盐业致富。收藏国宝级名画《富春山居图》之《无用师卷》。其兄季开生(1627—1659),字天中,号冠月,顺治六年(1649)中进士。

清顺治三年(1646)季振宜17岁中举,順治四年(1647年),18岁中進士,授浙江兰溪县知縣,後歷任刑部主事、戶部郎中,官至廣西道御史。擅長行書,工詩文,喜藏書,又精鑑別,貯書於“靜思堂”和“辛夷館”。

季振宜是清初著名藏書家,藏書之富,冠於江南,宋元名刻甚富;錢謙益的曾孫錢曾死後,其書盡歸振宜,後撰成《季滄葦藏書目》,該書搜集唐詩1859位作者的42931首诗,康熙時編《全唐詩》即以此為底本。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五月下詔彭定求沈三曾等10人修《全唐詩》,至次年十月,《全唐詩》在短短一年多时间内编成,這主要是利用了季振宜编《唐诗》和胡震亨编《唐音统籤》的成果,在這之前,季振宜與錢謙益整理唐诗七百十七卷,始於康熙三年(1664年),迄于康熙十二年(1673年),历时十年。

著有《靜思堂集》等[1]

参考资料

  1. ^ ·赵尔巽等,《清史稿》(卷244):“弟振宜 ,字詵兮。 順治 四年進士,授浙江蘭溪知縣。行取刑部主事,遷戶部員外郎、郎中。十五年,考選浙江道御史。及上以旱下詔罪己,言十二、十三年間,時有過舉。 振宜疏言:「伏讀上諭,興革責之部院,條奏責之科道,而內閣諸臣闕焉未及。夫用人行政,其將用未用、將行未行之際,毫釐千里,間不容髮。天顏咫尺,呼吸可通者,惟內閣諸臣。皇上親政以來,憂勤惕厲,原未見有過舉。皇上以為有過舉矣,試問其時有言及者乎?則宰相之不言亦可見矣。皇上以心膂股肱寄之內閣諸臣,徒以票擬四五字了宰相事業,皇上縱不譴責,清夜捫心,恐有難以自慰者。」得旨:「閣臣不能盡言,初非其罪。前諭十二、十三年間過舉,皆已行之事。朕心過失,即今豈能盡無,閣臣何由得知?部覆章奏,照擬票發,皆朕親裁,亦非閣臣之咎。朕恆慮此心稍懈,諸臣其各加內省!」 左都御史魏裔介疏劾大學士劉正宗蠹國亂政,振宜 亦疏舉正宗樹黨納賄諸罪狀,正宗以是得罪。互見正宗傳。 振宜又疏言:「府庫已竭,兵革方興。雲南守禦,專任平西王,滿兵抽十之四五駐湖南。鄭成功為閩、浙、江南三省之患,當擇地駐兵,絕其登陸。閩撫徐永楨、浙督趙國祚、浙撫史記功,軍旅皆不嫻習,宜簡賢員以代其任。山東、河南輔翼京師,連年水旱,盜賊實繁。北直八府,白晝公行劫掠。明末流寇,殷鑒不遠。蒙古闌入陝西洮、岷一帶耕種,西寧抵宣、大,長城頹塌,防衛空虛。國家中外一統,疆界原宜分明,何可聽其出入不加譏察?」又請復六科封駁舊制,復以揚、徐近河諸縣加派河夫為民間重累,疏請申禁,下部議行。尋命巡視河東鹽政。乞歸,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