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芷(生年不詳—卒年不詳),字蘭如蘭儒,號介菴江南省常州府武進縣[1](今屬常州市)人。清朝政治人物。

順治四年(1647年)丁亥科第三甲第二十六名同進士出身。授福建福州府推官,以清廉勤政奉職。當時山賊蠢動,朝廷數次徵調季芷為監軍,自侯官縣永福翻山越嶺,勦撫數十萬賊眾,脅迫其解散。剖析疑獄、懲治誣告。例兼縣篆,公事案件絕不擱置不理。遷刑部江西清吏司主事康熙八年(1669年)因事貶官直隸任縣知縣,為政崇尚簡易,廢黜煩苛催科無擾,斷案得情理。十二年(1673年)完成修纂《任縣志》。

著作

修纂《任縣志》十二卷

注釋及參考資料

  • 光緒《武進陽湖合志》卷二十四,人物志三,宦績傳,五十三
  • 光緒《武進陽湖合志》卷十七,選舉志一,甲榜,四十八
  • 康熙《任縣志》序
  • 民國四年《任縣志》卷四,職官,十一
  1. ^ 《題名碑錄》作江陰縣人,又載於《江陰縣志》卷十四選舉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