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各地级市面积列表

维基媒体列表条目

宁夏回族自治区各地级市面积列表列出宁夏回族自治区5个地级市的土地面积。根据国务院決定,宁夏回族自治区自2007年起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200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參⁠ 1]。据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全区土地总面积519.48万公顷(7792.18万),各地级市的土地面积已收录于《宁夏统计年鉴》。

列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各地级市面积列表[參⁠ 2][參⁠ 3]
行政区 面积[註⁠ 1]
平方公里
占全区比重
(%)
位次
宁夏回族自治区 51,947.84 占全国0.541% 全国第27位
银川市[註⁠ 2] 6,942.86 13.37 4
石嘴山市 4,074.47 7.84 5
吴忠市[註⁠ 3] 16,757.59 32.26 1
固原市 10,522.78 20.26 3
中卫市 13,650.15 26.28 2

注释

    註:

  1. ^ 土地面积为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结果数据,原《宁夏统计年鉴》表中数字为将土地调查数×约1.2782以符合传统公布全区总面积为6.64万平方公里,可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编制的《宁夏富硒土壤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2. ^ 2010年行政区划调整前(将灵武市白土岗乡部分地域划归吴忠市利通区),银川市土地面积为7,475.48平方公里。
  3. ^ 2010年行政区划调整前(将灵武市白土岗乡部分地域划归吴忠市利通区),吴忠市土地面积为16,224.96平方公里。

来源

    參:

  1. ^ 《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二次土地调查主要数据成果公报》.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永久失效連結]
  2. ^ 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宁夏调查总队. 《宁夏统计年鉴-2016》. 中国统计出版社. 2016年9月 [2017-06-03]. ISBN 978-7-5037-7844-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3-07). 
  3. ^ 《宁夏富硒土壤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永久失效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