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淳(1507年—?),字德完,浙江衢州府開化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宋淳
大明江西左布政使
籍貫浙江衢州府開化縣
出生八月十九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汪氏
出身
  • 嘉靖十三年甲午科舉人
  • 嘉靖十四年乙未科進士出身

生平

浙江鄉試第四十五名舉人。嘉靖十四年(1535年)中式乙未科會試第四十四名,登第二甲第八十名進士[1][2]。历官太平府知府、山西右参政、江西左布政使,三十七年六月被推为南赣巡抚,被巡按江西御史徐绅劾奏宋淳贪纵不法,淳坐罢听勘。

家族

曾祖宋進;祖父宋謙;父宋鴻,曾任教授。母吾氏。慈侍下。兄澄、清、溏。弟滋、漢[3]

参考文献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十四年乙未科進士登科錄》 
官衔
前任:
馬森
明朝太平府知府
嘉靖二十六年-三十年
繼任:
姚汝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