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炳奎(?—17世紀),山西平陽府洪洞縣[1]明末清初政治人物。

生平

宋炳奎是嘉靖十九年舉人宋溱的曾孫,在崇禎三年(1630年)考中舉人[2],十年(1637年)成進士,獲授戶部主事,遷官本部員外郎郎中,管理西倉。十四年(1641年)時外任東昌知府,次年用砲擊斃入侵的清朝副將加勒阿金。十七年(1644年)清兵再次攻城,他和推官劉有瀾投降,得起用為山東按察司濟寧道副使,兼任布政司右參議督糧道,其後改任陝西苑馬寺卿,再轉為陝西布政司參議[1][3]

引用

  1.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傳第十一》:(弘光)時山東疆吏:……宋炳奎,洪洞人。崇禎十年進士。東昌知府。十五年,扼險拒守,礮斃副將加勒阿金,清兵遁。十七年,清兵再至,與推官劉有瀾降。
  2. ^ 民國《洪洞縣志·卷四·選舉表上》:崇禎:宋炳奎 庚午科(舉人),見進士
  3. ^ 民國《洪洞縣志·卷十二·人物志上》:宋炳奎,溱曾孫,明崇禎丁丑進士。授戶部主事,歷遷本部員外郎、郎中,管西倉,出為山東東昌府知府,擢本省按察司副使濟寧道,因亂回籍。大清定鼎,起補山東按察司副使,兼布政司右參議督糧道,改陝西苑馬寺正卿,轉本省布政司參議。

參考文獻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傳第十一
  • 民國《洪洞縣志》·卷四·選舉表上
  • 民國《洪洞縣志》·卷十二·人物志上
官衔
前任:
趙濬
明朝東昌府知府
1641年-崇禎年間
繼任:
申騰芳
清朝知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