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保
官保(满语:ᡤᡠᠸᠠᠮᠪᠣᠣ,穆麟德轉寫:guwamboo,1695年—1776年),烏雅氏,字用民,号师泉,一号雲轩,滿洲正黃旗人,清朝官員。
生平
雍正十年(1732年),由刑部笔帖式擢升为堂主事,升为刑部员外郎。乾隆五年(1740年),迁刑部郎中。乾隆七年(1742年),授江南江宁府知府。乾隆十一年(1746年),补刑部员外郎,转刑部郎中,改为监察御史。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以刑科給事中差接替立柱出任巡視台灣監察御史。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任滿,擢升为镶黄旗汉军副都統。五月,受命赴西藏办事。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授刑部侍郎。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调正黄旗满洲副都统。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以刑部左侍郎兼管工部侍郎,二年后调工部侍郎。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复往西藏办事。察得原西藏粮务通判吴元澄以库银贸易,亏空银八千余两,加一级。后任正红旗蒙古都统。曾署理理藩院尚書,转任正红旗满洲都统。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七月甲午,接替託庸,擔任清朝刑部尚書,充经筵讲官。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署戶部尚書,协办大学士。刑部尚書由索爾訥接任。六月,受命留京办事,因失察麸面短少事,降一级留任。十一月,授为戶部尚書。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调刑部尚书兼议政大臣。次年,充国史院正总裁,兼属兵部尚书。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调吏部尚书。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因年逾八旬患病,致仕,三月,病卒,諡文勤。
家族
參考文獻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臺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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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立柱 |
巡視台灣監察御史(滿) 1756年上任 |
繼任: 宗室實麟 |
前任: 託庸 |
清朝刑部滿尚書 乾隆三十三年七月甲午 - 乾隆三十四年十一月乙酉 1768年8月20日 - 1769年12月4日 |
繼任: 索爾訥 |
前任: 索爾訥 |
清朝刑部滿尚書 乾隆三十五年六月丁亥 - 乾隆三十八年九月庚辰 1770年8月3日 - 1773年11月8日 |
繼任: 英廉 |
前任: 阿里袞 |
清朝戶部滿尚書 乾隆三十四年十一月乙酉 - 乾隆三十五年六月丁亥 1769年12月4日 - 1770年8月3日 |
繼任: 素爾訥 |
前任: 託庸 |
清朝吏部滿尚書 乾隆三十八年九月庚辰 - 乾隆四十一年正月己丑 1773年11月8日 - 1776年3月6日 |
繼任: 阿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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