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绍庭(1030年代—1100年代),有的史书误作富绍延,字德先北宋政治人物。宰相富弼长子。

富紹庭
出生1030年代
北宋
逝世1100年代
北宋
职业北宋官員

生平

性靖重,能守家法。因父之荫为秘书省正字,曾为光禄寺丞。[1]宋神宗熙宁元年(1068年)四月,时任新判汝州的富弼入觐,因有足疾,获准乘肩舆到殿门,神宗特地去内东门小殿见他,令富绍庭扶他入内,且命他不必下拜。[2][3]

元丰六年(1083年)富弼去世,将遗奏亲手封存,让富绍庭上交。[3][4]富弼死后,西京留守兼西京御史台司马光、同知枢密院范纯仁来哭吊,富绍庭告诉他们:“这就是遗表。”司马光、范纯仁说:“应当立即具奏,不要再开启。”[5]十月,富绍庭葬父于河南府河南县金谷乡南张里祖坟。[6]

富绍庭当时官居朝奉郎(阶官,只表示官员的级别,并无实际职务),[7]被朝廷提拔除授西京留司御史台,以便奉养母夫人晏氏。[8]

太师文彦博与范纯仁请求对富弼子孙优加录用,八年(1085年)七月,诏富弼配飨神宗庙,富绍庭作为其子特差河南府通判,富弼另有子孙一名得恩泽。[9]元祐元年(1086年)二月,因富绍庭所请,诏赐富弼神道碑,以“显忠尚德”为额,命翰林学士苏轼撰文。[10]之前富绍庭曾哭请司马光作墓志,但司马光早已不作墓志,最终还是拒绝了,后来在回绝两浙提举赵宣德时也提到了自己拒绝富绍庭的事。富绍庭又想请求苏轼作神道碑文,但因富弼曾阻止苏轼父苏洵升官,不敢说,后来说了,苏轼答应了,世人因此称赞苏轼。[11]而司马光也为富弼墓志铭撰写了墓志盖。[12]同年富绍庭母晏氏去世。二年(1087年),富绍庭请求追封亡母,获准,晏氏被追封为周国太夫人。三年(1088年)五月,因富绍庭所请,诏赠富弼神道碑额许御篆。[13]因富绍庭请求奏加外甥恩泽,六年(1091年)二月,诏以富弼为配飨功臣,以其有遗表,特许奏异姓一人加恩泽,他人不得引以为例。[14]

富弼的两女与婿及外甥皆同居,富绍庭待他们与父亲生前一样,对一家之事毫发不敢变,族里称道。历任宗正丞、提举三门白波辇运、通判绛州宋徽宗建中靖国初年,除授提举河北西路常平,推辞道:“熙宁变法之初,先臣(指亡父富弼)因不行青苗法而获罪,臣不敢为此官。”徽宗嘉奖之,提升为祠部员外郎,下诏褒奖。不久,出知宿州。卒,年六十八。[1][3]

家族

长子富直亮,曾任假承务郎。[15]另一子富直柔,因富绍庭之荫得以补官,绍兴初年同知枢密院事,另有传。富直柔母卒于绍兴六年(1136年),未详是否富绍庭正妻。[16]富直柔还有弟弟曾任发运司干办公事,可见富绍庭还有其他儿子。[17]

参考

  1. ^ 1.0 1.1 东都事略
  2. ^ 《续资治通鉴》卷六十六
  3. ^ 3.0 3.1 3.2 《宋史》卷三百一十三
  4. ^ 《续资治通鉴》卷七十七
  5. ^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百三十六
  6. ^ 《故开府仪同三司守司徒检校太师武宁军节度徐州管内观察处置等使徐州大都督府长史致仕上柱国韩国公食邑一万二千七百户食实封四千九百户富公行状》
  7. ^ 《富文忠公墓志铭并序》《故开府仪同三司守司徒检校太师武宁军节度徐州管内观察处置等使徐州大都督府长史致仕上柱国韩国公食邑一万二千七百户食实封四千九百户富公行状》《富郑公弼显忠尚德之碑》
  8. ^ 《宋赠太尉谥文忠韩国富公周国太夫人晏氏墓志铭》
  9. ^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百八十二
  10. ^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百九十五
  11. ^ 叶梦得石林燕语》卷五
  12. ^ 司马光《传家集》卷六十三
  13. ^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百一十一
  14. ^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百五十五
  15. ^ 《富郑公弼显忠尚德之碑》
  16. ^ 《宋史》卷三百七十五
  17. ^ 徐松中兴礼书》卷三百《凶礼六十五》、韩元吉南涧甲乙稿》卷一十四《富修仲家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