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省 (中華人民共和國)
1949年至1954年存在的省份
寧夏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初期所设置的省份,於1954年撤銷,前後存在5年多。
寧夏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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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省 | |||||||||||
1949年—1954年 | |||||||||||
1950年代初的宁夏省 | |||||||||||
國家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
首府 | 銀川市 | ||||||||||
歷史 | |||||||||||
• 成立 | 1949年 | ||||||||||
• 废除 | 195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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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属于 | 宁夏回族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
行政区划沿革
1949年9月23日,中國人民解放軍進入銀川市後,於10月25日成立了寧夏省人民政府,額濟納旗劃由甘肅酒泉專區代管,並於同年12月23日成立寧夏省,沿用了寧夏原稱,轄有1市、13縣、1旗。1950年1月,析靈武縣部分區域設立吳忠市,5月又改為吳忠鎮,10月恢復為吳忠市;同年7月24日,中共西北軍政委員會批准甘肅省酒泉專區代管的額濟納旗劃歸寧夏省。1951年10月,撤銷額濟納旗及阿拉善左旗,設立縣級的額濟納旗自治區及阿拉善左旗自治區。1954年4月21日,成立河東回族自治區,下轄吳忠市和金積、靈武、同心3縣。6月19日,中共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32次會議決定,撤銷寧夏省。9月1日,寧夏省建制撤銷,占北部约80%的「阿拉善左旗自治區」與「額濟納旗自治區」(即現今的阿拉善盟)及磴口縣劃入內蒙古自治區。其餘20%併入甘肅省,原寧夏省直轄的縣市改由甘肅省銀川專區管轄。
行政區劃单位
轄銀川、吳忠2市及河東回族自治區,共13縣2縣級自治區。
人民政府
1949年12月至1954年10月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宁夏省的省级国家行政机关是宁夏省人民政府。1954年10月宁夏省建制撤销。[1]
中央任命领导
宁夏省第一届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选出
宁夏省第二届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选出
姓名 | 籍贯 | 在任时间 | 曾任最高职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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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自力 | 陕西华县 | 1949年10月-1951年10月 | 中共宁夏省委书记 | 1972年5月22日在霍县“五七干校”逝世 |
邢肇棠 | 甘肃通渭 | 1951年10月-1954年8月 | 宁夏省人民政府主席 | 1961年5月31日在郑州逝世 |
参考文献
- ^ 何虎生, 李耀东, 向常福主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官志. 北京: 中国社会出版社. 2003. ISBN 9787800883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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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前任: 中華民國寧夏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寧夏省 1949年-1954年 |
繼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甘肅省銀川專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