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同鼎是1981年12月於陝西扶風縣黃堆鄉(2002年與原法門鎮、建和鄉、黃堆鄉改制合併為法門鎮)下務子村由農民王長成發現的銅器窖藏(編號81FXJ:)出土的兩件銅鼎之一[1],經年代斷定為西周中期,內有銘文54字,是少數先秦之前的長篇銘文青銅器。[2],現藏於陝西周原博物館[3]

發現

陝西扶風縣黃堆鄉(2002年與原法門鎮、建和鄉、黃堆鄉改制合併為法門鎮)下務茲村的一名農民在村子200公尺處附近發現了一個窖藏,窖藏口徑120厘米、深150厘米[3],農民馬上報告給陝西扶風縣文管所,陝西周原博物館隨即派人到現場勘查,經判斷為西周建築基址,出土兩件青銅鼎,分別是師同鼎和弦紋鼎,弦紋鼎出土時置於師同鼎內。[1]

外觀

師同鼎通高35厘米、口徑34厘米、腹深20.5厘米、重10.5千克。鼎為立耳、平口、深腹、圜底、蹄足,是西周中期的標準器物型態,口沿下飾一周重環紋和凸弦紋,耳外側兩道凹弦紋。腹下三足有明顯的分模線,當中鑄陽紋雙三角形。[1]

銘文

外部圖片链接
  師同鼎的銘文-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

鼎的腹內壁有銘文7行54字,銘文紀錄周人征伐鬼方的事件。銘文為:

 (穽)鬼其井(刑),師同從,折首執訊,寽(孚)車馬五乘、大車廿、羊百,刲用 (告)王,羞于黽。寽戎金冑卅、戎鼎廿、鋪(釜)五十、鐱(劍)廿,用鑄茲 鼎,子𖿣𖿣其永寶用。[4]

大致意思是師同從征伐鬼方,斬殺並俘虜敵人,得到車、馬、羊等戰利品,將敵人的器皿等器物鑄造成祭祀用的鼎,以供子子孫孫永寶用。[5]

銘文的前幾字迄今考古界未有合理的解釋,是此鼎的最大爭議[5],一說為「  其井」,其井師同從,意思是「征伐鬼方,井師同從征」[1];一說為「𬆓畀其井」,意思是「分予之井」[2];另外針對第一個字有   、𠭘等說法,岩手大學平泉文化研究中心教授劉海宇認為前四字應為「 畀其井」,應讀為「型比其型」,理解為「效法遵從其典型」。[6]

李学勤指出此銘文出現兩次「車」字,而車具有不一樣的寫法,可能具有不同的意思[2];有些字體結構詭異[2];因缺乏年月,和文例不合,懷疑此銘文可能是一系列鼎銘的銘文之一[2]復旦大學文物與博物館學系教授王輝認為師同鼎的銘文趨於完整,且周墓目前還沒有出現列鼎銘文內容是銜接的情形。[5]李零亦認同彝銘是列鼎的情況是極為罕見的,並表示紀錄的戰況規模不大。[5]

根據銘文出現的「師同」與其他西周青銅器永盂同簋的銘文紀載,判斷師同鼎的時代應該在西周中期偏晚[1],師同為器主名,官職為師氏,職責是率師防守四夷,師同在永盂的銘文中以記載就職,但地位較低。李學勤推測師同經歷周懿王周孝王周夷王三個時代。[5]

參考文獻

  1. ^ 1.0 1.1 1.2 1.3 1.4 1.5 閃西周原扶風文管所. 〈周原發現師同鼎〉. 《文物》 (文物出版社). 1982, (12). ISSN 0511-4772. 
  2. ^ 2.0 2.1 2.2 2.3 2.4 2.5 李學勤. 〈師同鼎試探〉. 《文物》 (文物出版社). 1983, (6). ISSN 0511-4772. 
  3. ^ 3.0 3.1 3.2 霍彦儒; 辛怡华. 商周金文编. 陝西: 三秦出版社出版. ISBN 9787807366690. 
  4. ^ 4.0 4.1 劉龍勳. 一九七七年以來新出商周彝銘彙編(一). 大安出版社. 2001-08. ISBN 957-9233-88-8. 
  5. ^ 5.0 5.1 5.2 5.3 5.4 5.5 楊曙明. 陝西古代青銅器. 文物出版社. 2019-10. ISBN 9787501061365. 
  6. ^ 6.0 6.1 劉海宇. 〈據清華簡《四告》談《師同鼎》銘文首句的釋讀〉. 2021-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