幌子,亦称为“望子”,一种古老的商业标识,俗称酒帘,是古代店铺用来招徕顾客的形象性的商业标记,历史久远。普遍上,幌子的形制有别于牌匾招牌,多为商品实物、酒旗幡旗、动物首级、花圈彩带、版画绘画等。[1]

词义

“幌”原指窗帘、帷慢,所谓“以帛明窗”。古时酒店用布旗招徕顾客,酒旗也称“幌子”。唐代陆龟蒙《和初冬偶作》:“小垆低幌还遮掩,酒滴灰香似去年。”后来加以引申,凡商店招徕顾客门面上展示的标志,统称为“幌子”。

幌子原指布幔,后被引申为酒旗的别称。主要表示经营的商品类别或不同的服务项目,可称为行标。

幌子现指为欺骗而采取的伪装或权宜之计。

中国典籍文献中的记载

  • 中国春秋时期《晏子春秋》:“君使服之于内,而禁之于外,犹悬牛首于门,而卖马肉于内也。”
  • 中国战国时期《韩非子》:“宋人有酤酒者,……悬帜甚高。”

参考文献

  1. ^ 《中国文化知识精华》,湖北人民出版社,ISBN:7-216-00281-4/G·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