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鎮庄,為1920年~1945年間存在之行政區,轄屬新竹州中壢郡。今桃園市平鎮區

街庄原名

原屬桃澗堡之社仔庄、東勢庄、南勢庄、山仔頂庄、安平鎮庄、北勢庄、宋屋庄、雙連陂庄。

  • 安平鎮庄改稱平鎮[1]

行政區劃

日治時期,平鎮庄分為東勢南勢社子山子頂平鎮北勢宋屋雙連坡,8個大字。

東勢大字下有「東勢」、「金鷄湖」小字名,宋屋大字下有「高山下」、「廣興」小字名。 [2]

參考來源

  1. ^ 《新舊對照管轄便覽》
  2. ^ 《臺灣總督府行政區域便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