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震局,是中国地震局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为主的事业单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履行防震减灾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政府行政管理职能。
1999年规定: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五角星,由中国地震局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