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鸣球,1904年出生,日治時期台灣高雄州岡山郡岡山街前峰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康鳴球父親康四連,曾任前峰庄長,康鳴球留學日本,後來在日本發展從事貿易,並成為僑界領袖。戰後華人留日僑民於1948年10月16日成立「华侨民主促进会」(简称“民促会”),該組織以「反帝、反封建、反官僚资本主义,支持中国的解放战争,促进华侨团体民主化为纲领,并以宣传、扩大组织、确立财政」为工作方针,参与的是华侨各界活跃人士。1949年7月10日,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上选出康鸣球等15位中央委员。1951年4月,东京华侨联合会改称为「东京华侨总会」,康鸣球当选会长,陈煜旺、刘永鑫担任副会长。康鳴球於1954年1月全日本华侨协商会议中,被推选为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候选人之一,康鸣球经香港赴北京,成为代表日本中國华侨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康鸣球擔任东京华侨总会会长职务6年。[2]

参考

  1.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1955年 [2015-0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1-24). 
  2. ^ 存档副本. [2018-09-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