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我权(1886年—1925年)号自操[1]广东长乐(今五华)人。清朝中华民国军事将领。[2]

生平

张我权是清朝庠生。自广东陆军速成学堂毕业后,历任新军左营校尉、广东北伐军步兵第一标统带、第二师师长、混成旅旅长、循军第五路统领、广东都督府护军副使。1913年8月4日,苏慎初逐走陈炯明,取消广东独立,自任临時都督,但是苏慎初不为军政商界欢迎,5日,改舉张我权任都督兼民政长[3],不久逃往香港。龙济光于11日入广州,指控张我权強刧庫金。解赴北京陆军部審讯后,宣告无罪[4]。任陆军部咨议、顾问。1923年,获将军府授“孚威将军”。[2]

1925年,张我权在五华病逝。[2]

参考文献

  1. ^ 广东近现代人物词典,广州:广东科技出版社,1992年,第244页
  2. ^ 2.0 2.1 2.2 民国广东大事记,广州:羊城晚报出版社,2002年,第12页
  3. ^ 張我權通告粵省取銷獨立並受任都督電. 神州日報 (上海). 1913-08-09. 
  4. ^ 陸軍部宣告張我權無罪. 神州日報 (上海). 1914-05-05. 於龍督抵省之先,遽行離省,不免拋棄責任;用欵至百二十餘萬之多,實亦不免濫支之咎,但此種行爲,尚未搆成法律上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