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 (北京官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官员
张文(1940年—2023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官员,中国共产党党员。他曾任密云县县长,任上因2004年北京密云灯会踩踏事故而辞职,后被重新起用,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任职。
张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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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县人民政府县长 | |
任期 2002年6月—2004年4月 | |
前任 | 王洪钟 |
继任 | 王孝东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政党 | 中国共产党 |
张文早年经历不详。他曾任密云县副县长、中共密云县委常委、副书记。
2002年6月,他出任密云县代县长。同年11月,被选为密云县县长。[1]2004年2月5日,密云县密虹公园彩虹桥发生踩踏事故,37人丧生,另有37人受伤。事故之后,张文在4月辞去了县长职务,中共北京市委免去了其中共密云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职务。[2]
“在家思过”一段时间之后[3], 张文被重新起用。2004年10月26日,张文出任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助理巡视员。[4]2006年4月19日,张文改任中共北京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副书记。同年4月25日,上级免去了他的助理巡视员职务。[5]2011年2月9日,中共北京市委免去张文的开发区工委副书记职务,改而任命其为正局级开发区工委委员。[6][7]
参考文献
- ^ 段柄仁,张明义 (编). 北京年鉴 2003. 北京年鉴社. 2003-10: 536.
- ^ 北京处理密云县灯会踩踏伤亡事故 县长引咎辞职. 新华网. 2004-04-15 [2017-1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4-08-11).
- ^ 问责一年:“下课”官员今安在. 中华文摘. 2004-09-28 [2017-1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12).
- ^ 2004年.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大事记. [2017-1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2-16).
- ^ 2006年.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大事记. [2017-1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2-16).
- ^ 2011年.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大事记. [2017-1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2-16).
- ^ 领导介绍-张文.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7-1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11-16).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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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洪钟 |
密云县人民政府县长 2002年6月-2004年4月 |
繼任: 王孝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