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分律

(重定向自弥沙塞律

彌沙塞部和酼五分律》(Mahīsasakavinaya),簡稱《五分律》,佛教戒律經典,屬於化地部[1]。本書梵文原本現已失傳,現存漢譯本由法顯錫蘭攜回,由罽賓律師佛陀什(Buddhajīva)與沙門智嚴漢譯。此部經典傳入後,在關中一帶有少數僧人在弘傳,但是相較於其他律部經典,在中國歷史上較不受重視。

歷史

註釋

  1. ^ 僧祐出三藏記集·新集律來漢地四部序錄》:彌沙塞律(三十四卷)。彌沙塞者。佛諸弟子受持十二部經。不作地相水火風相虛空識相。是故名為彌沙塞部。此名為五分律。比丘釋法顯。於師子國所得者也。法顯記云。顯本求戒律。而北天竺諸國皆師師口傳。無本可寫。是以遠涉乃至中天竺。……又至師子國。二年更求得彌沙塞律胡本。法顯以晉義熙二年還都。歲在壽星。眾經多譯。唯彌沙塞一部未及譯出而亡。到宋景平元年七月。有罽賓律師佛大什。來至京都。其年冬十一月。瑯瑘王練比丘釋慧嚴竺道生於龍光寺。請外國沙門佛大什出之。時佛大什手執胡文。于闐沙門智勝為譯。至明年十二月都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