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宗元(?—?),宋朝政治人物。

早年出入张浚幕府,任川陕宣抚使,累官兵部侍郎。赵构猜忌岳飞,於是张浚推荐张宗元前去監管岳飛,绍兴七年(1137年),朝廷命兵部侍郎张宗元为湖北、京西宣抚判官,前去鄂州(今湖北武昌),接管岳飛的軍隊。张宗元归朝向高宗上奏:“(岳家军)将帅和,军旅精锐,人怀忠孝,众和而勇,皆飞训养所致。”赵鼎罷相後,流寓廣西,张宗元同情他,曾赠物品以供赵鼎食用。[1]秦桧得知,将张宗元调离广西。豫章太守张宗元因悖逆秦桧。秦桧下令张常先陷害他,葉義問對此責問张常先,此事株连张浚,又捕捉赵鼎之子赵汾交付大理寺,不久因秦桧死而得免。[2]

注釋

  1. ^ 《续资治通鉴·宋纪一百二十七》:“鼎在吉陽三年,故吏門人皆不敢通問。廣西經略使張宗元時遣使渡海,以醪米饋之。”
  2. ^ 《宋史- 卷三百六十一》:“张常先使江西,治张宗元狱,株连及浚,捕赵鼎子汾下大理,令自诬与浚谋大逆,会桧死乃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