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賢 (成化進士)
張賢(1453年—1514年),字堯臣,別號任真子,河南開封府祥符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張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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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山西太原府知府 | |
籍貫 | 河南開封府祥符縣 |
字號 | 字堯臣,別號任真子 |
出生 | 景泰四年(1453年) |
逝世 | 正德九年(1514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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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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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成化十三年(1477年)丁酉科河南鄉試舉人,二十年(1484年)甲辰科三甲第十一名進士。初授山東單縣知縣,在任将三年,母喪归乡守制。服阕,改知山東海丰县,在任八月,又以父喪丁忧归。服除,改知山西襄陵县。弘治十年(1497年)擢陕西庆阳府同知,在任九年,十八年乙丑(1505年)擢四川順慶府知府,正德二年(1507年)十二月因与四川左参议张宦意见不合,两人俱被令致仕[1][2]。正德五年(1510年),起為山西太原府知府[3][4],謝病歸。卒年六十二,無子。
著作
所著有《二渠巴语》、《名賢珠玉》。
家族
曾祖张子初;祖父张敬;父张揮。世代经商。母段氏。
参考资料
-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三十三》:正德二年十二月己丑,令四川布政司左参议张宦、顺庆府知府张贤俱致仕。初宦与贤不相能,都察院谓宦不能持法,贤傲慢上官,宜调用。 上是之。已而吏部拟调宦于山西,乃诏与贤俱致仕。
- ^ 康熙《順慶府志》
- ^ (明)張慎言、關廷訪《太原府志·卷十六》
- ^ 《祥符縣志》:張賢字堯臣祥符人,自幼聰穎,領成化丁酉鄉薦,卒業太學,出知山東單縣,邑有權貴人子暴橫,奪人妻女財産,前令莫能制,賢至卽擒縛之,榜剟無完膚,竟正法,邑內肅然,歷任山西襄陵,邑有泉可灌田,爲臨汾勢要所據,邑人不得沾利,賢奪還之,擢陝西慶陽同知,興除不畏强禦,都御史楊一清周季麟咸薦之,以忤上官罷職歸,未幾起太原知府,復不合持枋大僚謝病歸,賢性峭直鮮所許可里中語曰官不諛人,張堯臣所著有二渠巴語名賢珠玉諸書。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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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张文佐 |
明朝襄陵县知县 弘治七年-十年 |
繼任: 李高 |